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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包頭」包頭的歷史變遷,要從東河說起……

開欄的話

文化包頭

冷遇見暖,有了雨;春遇見冬,有了歲月;天遇見地,

有了永恆;我遇見包頭,有了家鄉;那麼【文化包頭】這個欄目遇見了包頭發佈,遇見了您,又會怎麼樣呢?

【文化包頭】欄目是包頭發佈和包頭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推出的文化類欄目,致力於讓包頭的小夥伴們共同感受、共同挖掘、共同感動於我們家鄉那濃濃的文化底蘊!今天是包頭發佈【文化包頭】欄目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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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是中國五大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而包頭則居住在內蒙古的眾多民族之一。包頭在中國古代就是北方遊牧人民繁衍生息的地方,它與黃河上游的資源富集區相交匯,也是溝通北方草原遊牧文化和中原的農民耕地文化的重要地帶。 風景宜人的草原和特色的服飾讓人們對包頭有了初步的瞭解,想更加深入的瞭解包頭文化就來看看今天的文章吧!

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一篇來自包頭文化線上的文章《包頭的歷史變遷,

要從東河說起... 》。

包頭的歷史變遷

要從東河說起...

東河區是包頭市唯一的老城區。東河區北依巍巍大青山,南瀕滾滾黃河水,地理位置優越,水陸交通便利,自古以來就是軍事要地和商業重鎮。所以,包頭的重大歷史變遷都與東河區密不可分。

1

包克圖與鹿城——

清朝之前,包頭曾是一片“風吹草低見牛羊”的草原。相傳,在那遙遠的年代,東河區水草豐美,林木茂盛。這裡野鹿成群,追逐嬉戲,牧人見狀,便揮鞭指稱“包克圖”。有歷史學家稱,包頭是蒙古語“包克圖”的諧音,譯為“有鹿的地方”,

因此,包頭也稱鹿城。

2

老包頭最早的居民——

1636年(清崇德元年),清太宗皇太極按八旗制度將土默特部設置左右兩旗,每旗設六個“甲浪”,簡稱“甲”;每個“甲”設五個“牛錄”。“牛錄”蒙譯“章蓋”,漢譯“佐領”。兩旗共十二個甲、六十個章蓋。老包頭隸屬於土默特右旗第六甲沙爾沁章蓋,

系蒙古巴氏家族的牧場,巴氏家族是沙爾沁章蓋衙門的世襲章蓋。章蓋為從四品武官。

章蓋衙門轄區東西21公里,南北平均7公里,總面積近150平方公里,相當於5個澳門。那時巴氏家族只有15戶,不足百人。15戶之中1戶是世襲章蓋。這麼大的牧場,這麼少的人口,可想而知,巴氏家族的生活是殷實富裕的。今天,矗立于該區北梁的包頭召就是巴氏家族的家廟。

3

包頭村的建立——

清朝實行嚴格的蒙漢分治政策,漢民不得到草原,蒙民不得到漢地。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康熙第三次親征噶爾丹,內地漢族商販及手工業者隨軍進入包頭境內。

雍正年間,山西、陝西發生旱災,樹葉被摘光,樹皮被剝光,百姓仍不能果腹,洶湧的難民潮衝破蒙漢分治禁令,成群結隊地出殺虎口逃往草原。“河西保德州,十年九不收,女人挖野菜,男人走西口。”走西口成了晉陝漢人的一條活命之路。

走西口的漢人絕大多數留在了呼和浩特、包頭一帶。當時的包頭還是一片廣袤的大草原,一條河――博托河自北向南流過。當衣衫襤褸的漢人來到博托河兩岸時,應漢民要求,巴氏家族把土地出租給他們,漢民在巴家的牧場上撒下了種子。

隨著漢人不斷增多,1737年(乾隆二年),博托村設立。博托村也寫為布特村、泊頭村,直到光緒年間才規範為包頭村。

4

包頭鎮的建立——

1809年(嘉慶十四年),包頭改村為鎮,隸屬薩拉齊理事通判廳,包頭設巡檢衙門,統率兵卒,鎮守包頭。衙門舊址在今天東河區東門大街北側的水口街,即東河區公安分局看守所大院,老百姓稱之為“衙門街”。

雖然漢人不斷湧入草原,但清朝蒙漢分治政策沒有較大改變,包頭的漢民全部歸屬薩拉齊,薩拉齊隸屬歸綏道,歸綏道隸屬山西省;包頭的蒙民全部歸屬沙爾沁章蓋衙門,沙爾沁章蓋衙門的上級是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右旗的上級是綏遠將軍衙署。民國時,土默特左右兩旗合併為土默特總管旗,直到新中國成立。

5

包頭城的建立——

1873年(同治十二年),大同總兵馬升築包頭城竣工。包頭城垣不方不圓,周長總共14裡,城牆高5米,有東、南、西、西北、東北五個城門。自此,城內街道初具雛形,商業日益繁榮,包頭城成為塞外的中心城鎮。

6

包頭縣的建立——

1923年,平綏鐵路(北京到包頭)通車,包頭逐步成為我國西北地方的商業重鎮。1926年,經北洋國民政府批准,包頭升格為縣,隸屬綏遠(今內蒙古自治區中部)特別行政區。1928年,統一的中華民國設綏遠省,包頭縣隸屬綏遠省。

7

包頭市的建立——

1937年12月1日,日偽政權將包頭升格為特別市,隸屬于巴彥塔拉盟。

1945年9月,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民政府沿用市制,隸屬於綏遠省。

1949年9月19日,綏遠和平起義,包頭市內區劃未變。12月23日,綏遠省軍政委員會包頭工作團一行152人,在鄭天翔率領下,全面接管包頭。

1950年2月23日,成立包頭市人民政府。

1954年3月6日,綏遠省撤銷,包頭市劃歸內蒙古自治區。

1956年5月15日,博托河被稱為東河,老包頭改為市屬區,東河區正式出現。8月15日,包頭市政府由老包頭遷往新建的昆都侖區。至此,東河區不再是包頭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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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實行嚴格的蒙漢分治政策,漢民不得到草原,蒙民不得到漢地。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康熙第三次親征噶爾丹,內地漢族商販及手工業者隨軍進入包頭境內。

雍正年間,山西、陝西發生旱災,樹葉被摘光,樹皮被剝光,百姓仍不能果腹,洶湧的難民潮衝破蒙漢分治禁令,成群結隊地出殺虎口逃往草原。“河西保德州,十年九不收,女人挖野菜,男人走西口。”走西口成了晉陝漢人的一條活命之路。

走西口的漢人絕大多數留在了呼和浩特、包頭一帶。當時的包頭還是一片廣袤的大草原,一條河――博托河自北向南流過。當衣衫襤褸的漢人來到博托河兩岸時,應漢民要求,巴氏家族把土地出租給他們,漢民在巴家的牧場上撒下了種子。

隨著漢人不斷增多,1737年(乾隆二年),博托村設立。博托村也寫為布特村、泊頭村,直到光緒年間才規範為包頭村。

4

包頭鎮的建立——

1809年(嘉慶十四年),包頭改村為鎮,隸屬薩拉齊理事通判廳,包頭設巡檢衙門,統率兵卒,鎮守包頭。衙門舊址在今天東河區東門大街北側的水口街,即東河區公安分局看守所大院,老百姓稱之為“衙門街”。

雖然漢人不斷湧入草原,但清朝蒙漢分治政策沒有較大改變,包頭的漢民全部歸屬薩拉齊,薩拉齊隸屬歸綏道,歸綏道隸屬山西省;包頭的蒙民全部歸屬沙爾沁章蓋衙門,沙爾沁章蓋衙門的上級是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右旗的上級是綏遠將軍衙署。民國時,土默特左右兩旗合併為土默特總管旗,直到新中國成立。

5

包頭城的建立——

1873年(同治十二年),大同總兵馬升築包頭城竣工。包頭城垣不方不圓,周長總共14裡,城牆高5米,有東、南、西、西北、東北五個城門。自此,城內街道初具雛形,商業日益繁榮,包頭城成為塞外的中心城鎮。

6

包頭縣的建立——

1923年,平綏鐵路(北京到包頭)通車,包頭逐步成為我國西北地方的商業重鎮。1926年,經北洋國民政府批准,包頭升格為縣,隸屬綏遠(今內蒙古自治區中部)特別行政區。1928年,統一的中華民國設綏遠省,包頭縣隸屬綏遠省。

7

包頭市的建立——

1937年12月1日,日偽政權將包頭升格為特別市,隸屬于巴彥塔拉盟。

1945年9月,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民政府沿用市制,隸屬於綏遠省。

1949年9月19日,綏遠和平起義,包頭市內區劃未變。12月23日,綏遠省軍政委員會包頭工作團一行152人,在鄭天翔率領下,全面接管包頭。

1950年2月23日,成立包頭市人民政府。

1954年3月6日,綏遠省撤銷,包頭市劃歸內蒙古自治區。

1956年5月15日,博托河被稱為東河,老包頭改為市屬區,東河區正式出現。8月15日,包頭市政府由老包頭遷往新建的昆都侖區。至此,東河區不再是包頭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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