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定海人注意啦:房屋買賣千萬別中這些圈套,要不然……

房地產市場火熱,

房產仲介也快速發展。

我們在討論房屋交易時,

常常會問這些問題:

“價格合理嗎?

鄰居是些什麼人?

房子品質如何,安全嗎?”

但其實,人們常常忽略一個關鍵的事情,

無論是買家還是經紀人,

更需關心的是:

進行交易的仲介操作是否規範?

流程靠不靠譜?

你還真別說,

現在仲介行業管理規範、

從業人員准入資質等方面

存在很多不足,

同時也因為市民對房產仲介

的運行模式不瞭解,

導致出現了方方面面的問題。

今天小編和大夥來說說

如何保障房產居間合同

不被套路的法律問題。

案例一

房產仲介虛假承諾代辦貸款

後因阿三的銀行貸款不能辦理,

經與房主協商,房主依合同約定扣除3萬元違約金後將剩餘房款12.8萬元退還給阿三,雙方解除了房屋買賣合同。

因房產置業公司僅向原告退還了押金3萬元,剩餘款項未退,同時阿三認為由其承擔違約金不公平,遂訴至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後

判令房產置業公司退還阿三定金5000元及貸款手續費650元,但駁回了阿三主張房主張某退還扣留的違約金3萬元的訴訟請求。

案例二

買賣雙方解約拒付仲介傭金

隨後,李某向仲介公司交納了購房定金兩萬元,後因李某發現房價高於網上掛牌的同地段房價,遂與賣方協商解除合同,可賣方同意後,仲介公司一直不同意退還李某交納的定金,並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相關傭金。

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後

依照合同約定,判令李某給付仲介公司居間傭金2.7萬元。

小編有話說

作為房屋買賣者要注意:

我們通過房產仲介買賣房屋,要擦亮眼睛, 選擇合法、有規模的房產仲介公司,瞭解房地產仲介機構是否有合法的房屋經紀資質。

在交易過程呢?

仲介公司有如實報告的義務,不得隱瞞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資訊,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作為消費者也應當自覺履行義務,對於惡意逃避傭金的“跳單”行為,同樣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編輯:郭磊怡

記者:張旭東

案例提供:定海區司法局

漲工資了!領導說了,

您點一個

小編工資漲5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