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土地熱線 | 世茂23.25億購西安未央區三幅地 上海2地亮相須自持80%

世茂23.25億收購西安未央區三幅地 總面積25.5萬平米

1月14日,

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稱,通過收購獲得西安市的三幅土地。

公告顯示,於2017年4月20日,世茂房地產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與賣方西安利君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陝西盛大油氣有限公司,及標的企業陝西開城實業有限公司訂立協議。

據此,世茂建設已同意收購而兩家賣方已同意出售開城實業100%股權,代價為人民幣23.25億元。開城實業目前由利君地產及盛大油氣分別擁有65%及35%權益。

資料顯示,開城實業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持有多宗土地,總土地面積約為468,782平方米,分為專案土地和非專案土地。

其中專案土地為三幅位於中國西安市未央區北辰大道與北三環立交西南角的DK-3、DK-4A及DK-4B,總面積約為255,051平方米,被世茂所收購。其他非專案土地則仍交由利君地產和盛大油氣,進行繼續開發及營運。

上海松江區8.55億元掛牌2宗商業地塊 受讓人最低須自持80%

1月12日,上海土地市場8.55億元新掛牌位於車墩鎮和廣富林街道的2宗商業地塊,出讓面積合約6.09萬平方米,預計2月13日出讓。

觀點地產新媒體從掛牌公告獲悉,松江區車墩鎮SJC10022單元10-02號地塊,起價為1.53億元,起始樓面價為6023元/平方米。該地塊四至為東至住宅社區,南至影視西路,西至車亭公路,北至北松公路;出讓面積為14121平方米,容積率為1.8,建築面積為2.54萬平方米。

根據出讓條件,該地塊受讓人應當自專案規劃土地綜合驗收通過之日起自持建築面積不低於80%(約2.03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物業(含酒店)不少於20年,

另外,建築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周邊原有的建築風格(老上海風貌),與現有的建築風格保持一致;地塊內須按四星級標準配建建築面積不低於20000平方米的酒店,建成後由受讓人進行運營管理。

本次掛牌的另一宗地塊為松江區廣富林街道新城主城B單元B06-03號地塊,

出讓面積為4.68萬平方米,容積率為1.5,建築面積為7.02萬平方米,起價為7.02億元,起始樓面價為10000元/平方米。其四至為東至河道,南至廣富林路,西至人民北路,北至銀澤路。

該地塊出讓條件,較車墩鎮地塊嚴苛。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年限自持建築面積不低於100%(計7.0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物業。由受讓人統一開發、統一進行業態規劃,建成後還須統一招商、運營和物業管理。另,地上建築限高為24米。

北京:將採用彈性年期出讓和土地年租制向高精尖企業供地

近日,北京市辦公廳印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的意見》,提出北京將啟動彈性年期出讓土地和土地年租制,保障高精尖產業的發展。

《意見》表示,將率先在國務院和市政府批准設立的3個開發區、16個產業園區試點。只有符合規則的高精尖企業才能入園。

《意見》明確,在向入園的高精尖企業提供土地上,具體有3種方式。一是,園區可依法使用園區產業用地,向入園企業出租,但不得轉讓。

二是,園區可以建設並持有產業用房及其各項配套服務用房,出租給入園企業,但不得整體或分割銷售,不得轉讓公司股權;三是,園區與入園企業可採取共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方式使用土地。

入園企業若向園區開發企業租賃產業用地,按照年租制繳納土地租金。年租金由北京市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園區土地成本收益和產業引導政策具體制定。土地租賃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入園企業可在承租土地上依法建設生產經營設施,租賃期內該設施屬投資企業所有。

入園企業若申請以出讓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園區將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出讓年限最長為20年。對於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產業項目,北京市政府批准後可適當延長,最長出讓年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法定最高年限。

同時,在試點時各園區將同時實行全生命週期管理,完善產業專案准入和退出機制,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健全並實施動態監管和定期評估制度,嚴防投機炒賣房屋和土地。

在向入園的高精尖企業提供土地上,具體有3種方式。一是,園區可依法使用園區產業用地,向入園企業出租,但不得轉讓。

二是,園區可以建設並持有產業用房及其各項配套服務用房,出租給入園企業,但不得整體或分割銷售,不得轉讓公司股權;三是,園區與入園企業可採取共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方式使用土地。

入園企業若向園區開發企業租賃產業用地,按照年租制繳納土地租金。年租金由北京市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園區土地成本收益和產業引導政策具體制定。土地租賃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入園企業可在承租土地上依法建設生產經營設施,租賃期內該設施屬投資企業所有。

入園企業若申請以出讓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園區將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出讓年限最長為20年。對於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產業項目,北京市政府批准後可適當延長,最長出讓年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法定最高年限。

同時,在試點時各園區將同時實行全生命週期管理,完善產業專案准入和退出機制,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健全並實施動態監管和定期評估制度,嚴防投機炒賣房屋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