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這10個問題最易出錯!
最近,許多領導幹部都在忙著填寫一份材料——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
填報個人有關事項,
下面這些可得注意了!
1配偶子女從業情況
學齡前兒童、待業、退休及退休後再就業等情況,
2在企業入股實際未出資的
工商登記已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投資入股或註冊企業(個體),無論註冊資本為實繳或認繳,都要如實報告,不得以“實際未出資”為由隱瞞不報。
3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
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婚姻狀況應以填報日期當天在民政部門的登記情況為准。不能以此為藉口,說對即將離婚的配偶情況不瞭解、不報告,更不能覺得難為情不向組織報告。
4子女正在國外讀書的
不管年齡多大,只要不能實現經濟獨立、不能獨立生活的,都應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產、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情況都應當如實報告。
5出國(境)證件交組織保管的
需要如實、完整報告,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漏報或瞞報。填報時應由本人填寫,如果記不清證件或出國(境)情況的,需要自己去核對。
6與配偶之間財務獨立的
既然已簽署承諾書,就應對配偶的情況進行過充分溝通。無論投資還是房產,都應當按規定如實報告。
7憑印象估算房產面積的
有的人覺得回家翻房本過於麻煩,於是就憑感覺估算了。按規定,漏報、少報房產面積超過一定數額,
8股票帳戶委託他人操作的
不管是自己炒股還是交給別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都應當如實詳盡報告。
9持有股票較多、投資分散的
也許有的人覺得自己持有股票數量太多,每檔股票數額都不算大,自己只需要選填幾支數額較大的就可以了。這樣是不行的!
10親朋借配偶名字註冊公司的
領導幹部須如實報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情況。抽查核實中一旦發現涉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將移交執紀執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