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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狗的死亡牽動無數網友的心,摔狗人終於道歉了……

近日,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不斷發酵。

警方工作人員證實了此事,但針對網上反映的“女孩討要丟失愛狗未談攏酬金,柯基狗疑被撿狗人丟下樓摔死”的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事件回顧:女子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

2017年12月23日,愛犬丟失,狗主人找到了撿拾者。

半年前,吳女士養了一隻可愛的柯基犬,取名“萊恩”。半年相伴,她和萊恩產生了很深的感情。在她看來萊恩是一隻通人性的小狗。

△吳女士與她的愛犬

23日,她下班回家,發現萊恩竟然不在家裡。小吳多方打聽後,找到了撿拾者何某。

2017年12月24日-2018年1月11日上午,微信討還,遭遇“挑釁式討價還價”。

本是陌生人的兩人,因為丟狗一事,在12月24日淩晨加了微信聯繫上了。

兩個人斷斷續續一直保持著微信對話聯繫,話題只有一個,關於狗的事情。吳女士說,自己的萊恩有明顯的黃白毛分佈,雙方也肯定了那只狗正是自己丟失的萊恩。

從12月24日一直持續到1月11日上午,兩人的聊天記錄顯示,何某一直不願歸還,幾次三番有挑釁式討價還價的言論。

吳女士在對話中,

多次央求何某,希望對自己的萊恩小狗好一點,不要傷害它。從聊天記錄看,何某多次明確,要求小吳“轉生活費過來,給你喂好點”。在幾次明確提出要錢的聊天過程中,何某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對小吳有挑逗戲弄的意味:“你有很多錢嘛,很多嗎?”,“我女不喜歡了,就殺了啊。目前很喜歡……”

在長達半個月的溝通中,吳女士多次請求返還,也提出可以買一條其他狗去換,何某開始也答應,

表示“你去買條送我嘛。不要歪的。”,“就

紅衣女子為何某

何某表示,自己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辦,心裡也特別害怕,現在慢慢冷靜下來,覺得自己確實做錯了,做的事情很過分。她想通過媒體,發自肺腑向吳女士,及關心此事的朋友和網友表示歉意,

“真的對不起大家”。

對於故意摔狗的行為,何某稱自己不是有意為之,“我也曾經養過4條狗,絕不會這樣做。當時我用繩子,想把小狗放下去放了,結果繩子突然斷了”。她稱由於當時控制不了情緒,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自己現在特別後悔。

何某還表示,願意和吳女士“該賠償損失的好好談,誠心誠意把這個事做好”。

吳女士決定法律途徑維權

12日中午,吳女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據瞭解,成都一位律師決定幫助她,走法律途徑維護吳女士的權益。而此次代理屬於公益性質,律師象徵性地收了吳女士1元律師費。目前,代理律師及其團隊正在收集證據,以儘快去法院正式遞交訴訟狀。

12日下午,吳女士接受了雙流區一家寵物安葬店的建議,將萊恩的遺體冷凍,這家寵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費用都將免費。吳女士說,自己和萊恩感情很深,希望通過這種方法多保留一段時間,這也有利於保留證據,方便以後維權的事情。

律師:滅失他人財產應該賠償

從雙方的溝通過程看,何某明知這條狗屬於吳女士所有,吳女士也多次明確提出希望返還。因此,無論如何,何某應該及時送還寵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適當的比如狗糧消耗之類的合理費用。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何某種種的火烤狗肉之類言語,對狗主人造成了心理傷害,明顯有違社會公德。從民法的角度講,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還是意外導致了小狗死亡,都屬於滅失他人財產,應當賠償他人的損失。

對於有些網友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對其中的哪一個人進行處理,律師認為這個案例中,公安機關並不能發揮多大作用,這個案例從法律上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做一個調查和證據的搜集,以後糾紛雙方如果訴諸法律,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留存。

觀點:虐待動物入罪雖難

仍要採取建設性行動

其實近年來,虐殺貓狗的事件經常發生,然而多數當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卻並未受到法律懲罰。這主要是因為,虐待動物入罪,有著太多的現實障礙。

在法律該多大程度上保護動物這一點上,民眾乃至法律界都是相當缺乏共識的。人們願意為此付出的成本有多少,每個人可能也不一樣。

但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保護動物不被虐待這個議題上。人們缺乏有效的行動,每次人們注意到這個議題,都是因為一些新聞事件,而這些新聞事件大部分時候只被用來傳遞情緒,而沒有促成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

哪些是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成立由法律意義的動物保護團體,組織討論,對話,介紹他國經驗,把議題帶入正式的議事場合,這些都是建設性的行動。只有人們習慣關於保護動物有關的議題了,才能解決認識上的分歧,解決一個個實際的問題,立法程式才能真正跑起來。

而從立法的路線圖來說,從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開始,是個好的做法。因為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不同,貿然用全國性法律來規範所有人與動物打交道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許多問題。所以各個地方討論各個地方的做法,從低層級的保護法規逐步到高級別的法規,再到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全國性的立法乃至入刑,是一條可取的道路。

目前,用民法財產方面的法律,來一定程度限制虐待動物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但人們不能夠僅僅滿足於此,畢竟,寵物社會的來臨是不可阻擋的,人們對動物的親近感只會不斷地提升。沒有人願意看到殘酷虐待貓狗的事件再次發生,對此,法律方面的行動不能停下腳步。

本期編輯:警曉鴻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據瞭解,成都一位律師決定幫助她,走法律途徑維護吳女士的權益。而此次代理屬於公益性質,律師象徵性地收了吳女士1元律師費。目前,代理律師及其團隊正在收集證據,以儘快去法院正式遞交訴訟狀。

12日下午,吳女士接受了雙流區一家寵物安葬店的建議,將萊恩的遺體冷凍,這家寵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費用都將免費。吳女士說,自己和萊恩感情很深,希望通過這種方法多保留一段時間,這也有利於保留證據,方便以後維權的事情。

律師:滅失他人財產應該賠償

從雙方的溝通過程看,何某明知這條狗屬於吳女士所有,吳女士也多次明確提出希望返還。因此,無論如何,何某應該及時送還寵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適當的比如狗糧消耗之類的合理費用。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何某種種的火烤狗肉之類言語,對狗主人造成了心理傷害,明顯有違社會公德。從民法的角度講,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還是意外導致了小狗死亡,都屬於滅失他人財產,應當賠償他人的損失。

對於有些網友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對其中的哪一個人進行處理,律師認為這個案例中,公安機關並不能發揮多大作用,這個案例從法律上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做一個調查和證據的搜集,以後糾紛雙方如果訴諸法律,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留存。

觀點:虐待動物入罪雖難

仍要採取建設性行動

其實近年來,虐殺貓狗的事件經常發生,然而多數當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卻並未受到法律懲罰。這主要是因為,虐待動物入罪,有著太多的現實障礙。

在法律該多大程度上保護動物這一點上,民眾乃至法律界都是相當缺乏共識的。人們願意為此付出的成本有多少,每個人可能也不一樣。

但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保護動物不被虐待這個議題上。人們缺乏有效的行動,每次人們注意到這個議題,都是因為一些新聞事件,而這些新聞事件大部分時候只被用來傳遞情緒,而沒有促成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

哪些是有建設性意義的行動?成立由法律意義的動物保護團體,組織討論,對話,介紹他國經驗,把議題帶入正式的議事場合,這些都是建設性的行動。只有人們習慣關於保護動物有關的議題了,才能解決認識上的分歧,解決一個個實際的問題,立法程式才能真正跑起來。

而從立法的路線圖來說,從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開始,是個好的做法。因為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不同,貿然用全國性法律來規範所有人與動物打交道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許多問題。所以各個地方討論各個地方的做法,從低層級的保護法規逐步到高級別的法規,再到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全國性的立法乃至入刑,是一條可取的道路。

目前,用民法財產方面的法律,來一定程度限制虐待動物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但人們不能夠僅僅滿足於此,畢竟,寵物社會的來臨是不可阻擋的,人們對動物的親近感只會不斷地提升。沒有人願意看到殘酷虐待貓狗的事件再次發生,對此,法律方面的行動不能停下腳步。

本期編輯:警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