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農村蓋房,工人手滑落磚砸傷他人,房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案例】

老王的施工隊承包了一個維修房頂的活,施工隊成員大劉在幹活過程中因手滑,

不慎將磚頭掉落房頂,砸傷了過路的小孫,小孫先後找到大劉、老王,要求承擔賠償責任,但均遭到拒絕.

小孫也很無奈,到底誰該對自己負責?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律師分析】

法律規定:

1.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從本案中可以看出,老王是雇主,大劉是雇員,大劉因從事雇傭活動致小孫損害,其行為手滑致磚頭滑落,很難在法律上認定為“故意或重大過失”。故小孫只能找老王索賠。

如果大劉故意將磚頭砸向小孫,或者大劉與其他人在幹活中來回拋擲磚頭嬉戲作樂,原則上可以認定為“故意或重大過失”。這種情況下,小孫可以找老王,也可以找大劉,二人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賠償,但歸根結底還是找大劉,但這並不意味著老王可以免責,只是承擔了連帶責任後,享有追償權而已。

文丨杜星律師 刑事業務部

推薦閱讀:

農村蓋房,承包隊工人不慎傷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贈與保姆孩子,子女翻臉起訴,贈與被判無效!

2018最新,被執行人的房屋符合這4種情形,法院不予執行!

===============================

進入東友頭條號

即刻可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