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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趁男網友醉酒之機盜竊手機被判拘役

貴港一女子受男網友的邀請到KTV喝酒唱歌,後到賓館休息時趁網友醉酒之機將其的手機盜走。

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盜竊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李英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英與男子楊某通過網上聊天認識,2017年5月25日2時許,楊某約李英到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一家KTV包廂內喝酒唱歌,然後到貴港市港北區江北路一家賓館開房休息,李英見楊某處於醉酒狀態,精神恍惚,

遂將楊某的一台iphone7 plus手機(價值人民幣6300元)盜走後離開賓館。案發後,民警從李英身上繳獲被盜手機並已發還被害人楊某。

在庭審過程中,法院瞭解到李英出生于農民家庭,其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早早輟學到社會上,曾到過廣東打工,後回到貴港先後到過髮廊、大排檔打工。案發時,其因一時貪念而實施了盜竊的行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英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李英實施犯罪時尚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李英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當庭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鑒於被盜手機已被追繳併發還被害人,對被告人李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李英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國法院網訊 (黃麗麗 王藝) 文中被告人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