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軍轉幹部到地方後級別評定標準
軍轉幹部非領導職務與原任職務的對應關係
(1)行政幹部
正營職 →→ 主任科員;
副營職 →→副主任科員;
正、副連職 →→ 科員;
排職 →→辦事員。
(2)技術幹部
技術8、9、10級 →→主任科員;
技術11級 →→ 副主任科員;
技術12、13級 →→科員;
技術14級 →→ 辦事員。
但是,具體你什麼級別,不管軍轉幹部是行政還是技術,如果去了一個單位,是公務員,給你定什麼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還是副調研員調研員之類的,這個要看單位。舉一個軍轉幹部親身經歷的例子:一個2012年的老轉,技術八級,
北京市定級政策
在北京區縣軍轉安置中,城六區接收的軍轉幹部公務員定級政策如下:
營以下和技術幹部全部定為科員(技術七八九級都是定科員的);
團職領導職務滿三年的軍轉幹部降一級(正團副處調,副團主任科員);
領導職務不滿三年以及非領導職務的軍轉幹部降兩級(非領導職務就是團職滿8年也一樣,正團主任科員,副團副主任科員)。
與工資的關係
軍轉幹部安置定什麼級別,
定軍轉幹部非領導職務的程式
(1)所在單位對擬確定職務人員進行全面考核;
(2)由本部門、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提出意見;
(3)按照管理許可權,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
(4)由市局政治部按管理許可權任命;
(5)將確定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任職通知,報市公務員局備案,並將公務員任免審批表存入本部門、本單位人事檔案和本人檔案。本文由安徽中公教育整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