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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就到“誤殺”孩子的地步?我們今天應該怎樣做父母?

打孩子的父母,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而解決問題的父母,

是很難做的。於前者,明知道不解決問題,還是要打孩子,其實是能力缺失的表現。於是,家長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我判斷的標準之一,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都不值得學習。

前幾天在芬蘭的時候,我們在教育論壇正式的活動之後,和很多當地的華人家長進行交流。

我說,現在國內的父母,在面對家庭教育的時候,經常很割裂——他們知道很多對待孩子的理念和方法,但是,一回到家裡,遇到需要和孩子溝通的時候,卻又會板著臉訓斥責駡,“看到孩子不聽話,那可是氣不打一處來,什麼理論都忘到九霄雲外了!”

甚至,很多父母,包括高知識、高收入的家長,如果遇到了他們認為有必要“嚴懲”的時候,仍然會採用“棍棒式”的教育方法。

芬蘭的家長表示不能理解。

我忽然有一種奇特的感覺,就是我只要說一些中國家長對孩子的做法,就一定會震驚到他們。

而我其實能夠理解到中國父母的無奈、順應、急迫,以及焦慮。而這些複雜的、交織著愛恨情仇的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一時半會兒是無法向他們解釋的清楚的。

從赫爾辛基大學步行回酒店的路上,飄著細細的小雪,我看到了江蘇泰興的“丟手機殺子案“,

心頭一陣悲涼。

我不知道,如果我把這件極端的家庭悲劇,和芬蘭的華人家長、芬蘭本地的家長,芬蘭的教育工作者一起探討的話,他們會怎樣想。我覺得,他們會認為這絕對就是“另一個無法理解的世界”才會發生的故事。

是的,他們會覺得這是個“故事”——因為,

他們無法“設身處地”地有任何的感受。所以,我決定不講這個故事給他們聽,免得嚇到了他們,免得讓他們對中國的家長產生了誤會。

但是,我卻不能停止我的思考——因為,我就生活在當下的中國,我所面臨的教育環境,和每一位中國的家長都完全一樣。

從泰興丟手機殺子案

我們來看一個家庭的模版

當我看到“因為孩子丟手機,母親毒打孩子致死”這樣的標題的時候,我就下意識地覺得我好像看到過整個事件,甚至包括其中的很多細節,鄰居、大眾、專家對此的大致反映。

我知道這樣的新聞,過一段之後,只能留下一聲歎息——直到另一件類似的事件發生,繼續一輪的循環往復。

但是,我更想做的,是詳盡一些把這個家庭中的一些細節,尤其是成規律的一些細節,給提取出來,讓我們為人父母的人,作為一個警醒。

因為,在家庭教育領域,也有科學的規則可循——就向地心引力一樣,你放開一塊兒石頭,石頭就會落地——你對孩子,如果實施了某些行為,也會直接導致註定的結果。

以下我從這個事件中抽取的一些因素,並不一定會導致“打孩子”,更不是說有可能導致“事故”。但是,這些因素如果有幾條同時出現的話,就值得我們警惕了。

就像往地上扔石頭,石頭大了,砸的坑大一點兒深一點兒,石頭小了,砸的坑小一點兒淺一點兒,但這只是程度的不同,從性質上說,只要砸了石頭,坑肯定會有。

也就是說,各位家長千萬別罵我,說“我們家孩子就是從小跟長輩長大的,一點兒問題也沒有”“我自己就是被打大的,現在名校畢業,事業成功,生活美滿,我就要這樣教育孩子”……

要知道,你們家的孩子該如何教育,我是沒有一點兒發言權的,因為只有你才最瞭解自己的孩子。只是說,這些年來,我接觸到了很多很多的家庭裡發生的事情,也接觸到從事兒童心理、家庭教育、青少年成長等等領域工作的專業人士,他們常常痛心疾首地跟我表達:

為什麼很多家長要到了“已經無法挽回”的地步,才來找我們。那個時候,就算我們有天大的本事,也很難做出有效的改善了。

所以啊,也請各位家長理解我的良苦用心,聽得進去的,就多少聽一些,覺得逆耳的,就先放在一邊,什麼時候覺得可以繼續看,再拿出來看看。

一、孩子是爺爺奶奶在農村帶大,因為要上小學7歲才回來跟母親一起生活。

我自己小時候,就是跟著母親在老家度過的。所以,我深深知道一個孩子的生活裡,缺少了父親母親(甚至是雙親)是什麼樣的感受。

那些從來都不知道兒童心理的粗線條的成年人,動不動就說“孩子小,什麼也記不得”“放哪裡養不都是養”“7歲之前放農村,接觸自然,還不耽誤父母工作,多好啊”……請都他媽的滾蛋!

因為父親在外從軍,我自己3歲之前,基本上沒怎麼見過父親。電影上演的那種,當孩子看見父親回家嚇得躲起來的情節,一點兒都不誇張。一個小孩子,明明知道從稱謂上這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是看到的卻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成年人,對孩子的心理是多麼大的一種折磨!

後來,我們家以隨軍家屬的身份終於團聚了。雖然父親仍有很多時間在外面出任務,但在我的心裡,這已經是一個完整的家了。但是,我仍然很難和父親建立親密的關係。甚至,我從小一直到大,都很難做到“有禮貌”地面對陌生人。

我當時年紀小,3歲之後全家也一直都在一起,父母從來沒有打過我一個手指頭,還尚且有如此影響。而我的姐姐,和父親分離的時間比我多了三年,這也導致了她直到成年之後,都沒有親口叫過一聲“爸爸”,為此,父親真的狠狠地打過她——但是,我深深地知道,錯不在我們孩子,而在於父母。

不止一次,我聽到我的同齡人,甚至是晚輩,很得意地跟我說,“我一生孩子就把他送到老家去,多省心啊!”

如果是親密的朋友,我一定會很嚴厲地告訴他這對孩子的傷害有多麼嚴重。如果是人家的孩子已經被父母刻意分離了六七年,我都會跟他們講,現在已經在一起了,多陪陪孩子,多給孩子一些親密的體驗吧!

我知道,很多的家長,自己也不想和那麼小的孩子分離。那麼,其實有很多的措施可以彌補。現在的溝通手段那麼發達,就算是農村也都可以用手機和電腦了。我們完全可以用很少的時間,來和孩子建立連結,讓孩子隨時都能感受到你的關愛。這對於你,可能是覺得無足輕重的,但是,對於孩子,卻比天還大!

你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小故事,一個小願望,都足以支撐孩子的整個世界。

我小時候在軍區長大,小夥伴的家長大多都不在家。但是,我們卻熟知自己父親的工作細節,常常在一起吹牛,誰的父親立功了,誰的父親去執行任務了,誰的父親升軍銜了……我們每天都為自己的父親驕傲。我的父親是飛機的機械師,我經常對父親是飛行員的小夥伴講,沒有我父親的批准,誰也上不了天。

所以,如果有條件,全家盡可能在一起。哪怕要克服很多的困難,吃很多的苦,都是值得的。如果實在沒有條件,也要用各種手段,讓全家的“心在一起”,因為一個家裡,最重要的是人,人在哪裡,家就在哪裡;家裡的人互相愛了,家也就充滿了愛了。

二、丈夫長年不顧家,也不給家裡補貼。

一個家的完整,不是“男主外,女住內”的分工,而是每個人都要為家更美滿而付出自己的努力。

這麼說吧,無論成家之前,丈夫和妻子是什麼樣的個性、分工,成為一家人之後,就是一個團隊了,就要以整個團隊的長久、團結、進步而重新進行分配。

這麼說吧,如果你是一個粗心的、丟三落四的馬大哈,又找了一個和你很像的伴侶。那麼,你們在一起之後,至少有一個人得為此改變,成為一個細心、有條理的人。否則,你們家裡就會亂了套,你們也會為此互相指責。

同樣的,我很不贊成丈夫只要能掙錢,就是好老公的說法。因為丈夫的這個角色,不是以掙錢多少為唯一標準的。

也就是說,丈夫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責任之一,妻子也同樣有這個責任,兩個人要找出最優的組合。而且,還要承擔在家裡的“妻子的伴侶”“孩子的父親”的家庭角色。不能以“掙錢”為藉口——哪怕掙了全世界最多的錢,也不能推脫掉“家庭責任”,這是性質問題。

我再多說一句,就算夫妻離婚了,“妻子的伴侶”的家庭責任可以不用繼續履行了,但是,“孩子的父親”的角色,也絕對不能夠缺失。這應該是一個文明社會最基礎的規則。

好的,就算你遇人不淑,丈夫是個渣男,不僅不承擔家裡的經濟責任,也不在家裡體現“妻子伴侶”“孩子父親”的家庭責任。那麼,你也不能以此為藉口去放棄生活,放棄對孩子的關愛。

恰恰相反,這個時候,孩子更需要你的關心,還需要你來替代父親的那部分關心。而不是有很多的母親,先是在家裡痛駡自己的老公,孩子的爸爸,然後一邊罵著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混蛋,一邊打罵孩子出氣。

這樣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對結婚、家庭生活產生非常強烈的畏懼、厭惡,對異性也會產生很強烈的抵觸和不信任情緒。

總之,如果在婚姻中,如果遇到了不能互相支持理解的伴侶,我個人建議要麼積極面對、改善,要麼重新開始。最不應該做的,就是生活在泥沼裡,卻不肯自拔,不僅傷害了自己,還殃及了孩子。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作“沉沒的成本”,就像你去看一個電影,花了一百元的門票,但是看了半個小時之後實在難以接受。

這個時候,最理智的選擇就是離開影院,以免剩下的一個小時給你帶來更難受的體驗,而不是覺得自己反正一百元門票都花了,怎麼也得看完,把票錢給賺回來。其實,你如果繼續看下去,只是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所以,最應該的做法,就是果斷離開,而且馬上恢復愉悅的心情。

三、母親由於家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常常遷怒于孩子。下手不知輕重,甚至一打就是幾小時。

小時候,我住在一個家屬院裡,幾乎每一家的孩子,都會挨打。挨打的原因,有的是因為調皮,有的是因為學習不好,有的是因為講髒話,有的是因為偷拿家裡的錢,有的是燙了頭穿了喇叭褲……

總而言之,都是因為發生了家長認為“不好”的事情。這些家長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為這是他們認為最快、最有效的阻止和改變的方式。

而實際上呢,經過十幾二十年之後,我們再來看當初打孩子的效果,沒有一個是被打而“變好”的。學習差的,沒有一個考上大學的;調皮的,沒有從此變得乖巧懂事;偷家裡東西的,後來直接偷外面的東西了……

我其實一直都很奇怪,那些所謂的“我從小就被父母打,但現在也混得很好,而且,我還很感激父母,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很好,我認為我的孩子也應該打”這樣的真實的人,我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也沒有遇到。為什麼總有人去支持“打孩子就是可以讓孩子好”呢?

現實生活中,我倒是認識幾個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父母,自己小時候並沒有被打,但現在自己卻覺得打孩子挺好的。我曾經聽一位爸爸跟我講,看到孩子不服管教,氣得他把自己的手都打紫了——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女兒才三四歲大,我實在想不出三四的女孩兒做了什麼,讓他如此氣憤;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很多父母在家裡打罵孩子,真的和孩子的所作所為,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很多父母一見到孩子,就會問:“今天在學校裡好好聽講了嗎”“有沒有在外面闖禍”“作業寫完了嗎”“能不能不要一回家就玩兒”“考試成績出來了嗎”……他們認為這是在關心孩子,在和孩子溝通。

實際上呢,在孩子看來,這就是在審問孩子。一旦被家長抓到了把柄——只要父母願意找,總會找出來的,然後呢,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一場毒打。

什麼是莫須有的罪名,家長打孩子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最可怕的是,家長打孩子不僅是天經地義的,而且還是打著“愛”的旗號,“為你好”的旗號進行,這才是最可惡的。

很多父母打孩子成為了習慣,成為了發洩對自己人生不滿的途徑。你會發現,越是在外面混得不好的父母,越是容易在家裡打孩子——這成為了他建立自己權威感、成就感、價值感的唯一途徑。

我經常說,打孩子的父母,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而解決問題的父母,是很難做的。於前者,明知道不解決問題,還是要打孩子,其實是他能力缺失的表現。於是,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相反,保持很好的親子關係,還可以幫助孩子解決問題,這是需要很高的智慧和很好的耐心,才可以做得到的。

那麼,問題來了,就是我們作為父母,無論我們的能力如何,我們捫心自問,你是不是想真正對孩子好。如果是的話,請努力做第二種父母。

如果不是的話,也不要再在家裡打孩子了,你可以去外面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至少你不會是一個失敗的父母。

這麼說吧,這樣的父母,你不去管孩子,反而是孩子的幸運。孩子沒有你管,一定可以成長得很好。

四、打死孩子的母親,其實也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

那個母親為防止鄰居們聽見孩子被打後的哭聲,她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巴。母親歸案後為自己的罪責“開脫”。她儘管承認自己打了孩子,但“只是打了兩下”,是“失手”。

打孩子的父母,其實都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那些為父母開脫的人,說父母打孩子是很無奈,最後導致悲劇是“失手”,其實父母也很可憐的人,但也都是混蛋!

父母打孩子的時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關。

他們其實一點兒也不是氣得發昏才打孩子的,而是先不斷肯定自己作為父母打孩子的合理性——請注意,是合理性,而不是合法性。因為就算父母再無知,也知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最古老的人類法則。那麼,你打了人,就要被打回去,這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那麼,為什麼父母打孩子就是天經地義,而孩子如果還手就是大逆不道呢?他們太需要從文化上、傳統上去尋求支援了,你會發現父母越是承認和鼓吹強權的,其實就是為了他好欺負孩子尋找心理支持。

但是,現代文明社會,都已經是法制社會了。那麼,當父母在打孩子的時候,是知道這是“違法行為”的,尤其是父母開始習慣“暴打”孩子之後。否則的話,打孩子的時候,家長也不致于還要一邊恐嚇孩子“不許哭”“越哭打得越狠”“再哭就把你嘴巴封上”……

我有時候想,為什麼父母對待孩子的打罵行為,很像甚至超過了真正的綁匪對待人質呢?那是因為,父母打孩子的時候,也是一樣深知這件事違法的性質,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這已經絕對是刑事犯罪了,父母此時的行為,就應該被國家機器強行阻止,並追究其責任。

五、手機弄丟了,孩子不敢回家,曾在雪地裡大哭。

我們要營造一個怎樣的家庭氛圍呢?

我是我們家屬院裡出的第一個大學生。我認為之所以都上的一樣的學校,而我的學習成績好的原因,正是家裡所營造的比較寬鬆的氛圍。簡單地說,我的父母從來都不管我的學習——請注意,我是因為不管而學習好的,而不是因為學習好而不管的。

我自己其實最知道,我是一個很懶不愛寫作業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是一個花大量時間每天看小說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的成績下降了,考得不好了,他們甚至都沒有注意到;後來考高中的時候,連老師也覺得我考不上最好的那所,父母卻認為我可以(實際上,我考的分數超過了整整40分)。

有人說,我這一路上都很幸運,其實是有一種必然。什麼必然呢,就是當我有任何學習上的不良情況的時候,我都沒有被打罵過——我想,只要其中一次被打,我也就有可能放棄了。

還有一個,就是家庭裡對待孩子犯錯的態度。我的母親,因為自己小時候很貧窮,一旦打壞了碗碟,都會被狠狠地懲罰。所以,在我們家,雖然也並不富裕,但是無論誰打破碗碟,都不會收到責駡和懲罰。甚至,別的孩子在我們家弄壞了我們家的東西,也都是一樣的態度。

於是,無論我們家搬到哪裡,都是那裡當之無愧的“最受孩子歡迎的家庭”。小時候,我們家的門是不關的,每到吃飯的時候,都會有好幾個鄰居的孩子來我們家吃飯,吃完了也不肯走,就願意在我們家呆著。後來我在廣州工作和生活,我的母親也來到了廣州,而我們的院子裡,又成為了社區裡孩子的天堂,每天都有很多孩子來玩兒。現在我們在北京,也同樣如此。而且,我母親無論在哪裡,都是“最受歡迎的老太太”,很多人都知道她,而不認識我。

一個家庭,給孩子多少的財富,佈置得多麼豪華,其實對於孩子並不重要。什麼是最好的家庭,我覺得,無論孩子受到了多麼大的委屈,遇到了多麼大的挫折,都願意回家——這樣的家,才是最好的家。

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所謂的明星的家、名人的家、富豪的家,我怎麼看怎麼覺得是一個五星酒店,或者豪華的會所——總之,就是不像一個正常的家。我就想,真的住在裡面,你會放鬆嗎,你會隨意嗎,你會舒適嗎?

很多父母,把家理解為提供給孩子最好的條件,而忽略了家其實最重要的是人。

我們小時候,經常會去同學家裡玩兒。很快地,你就會發現,有的同學家裡大家很喜歡去,而有的同學家裡大家都不願意去。喜不喜歡去,最關鍵的因素不是誰家漂亮、豪華,而是誰家的家長更隨和、更親切——我相信,住在這個家裡的孩子,也是一樣的感受。

六、孩子的老師聽說出事的消息後,一度懊悔,說自己疏忽了,那時沒有親自找其母談談。鄰居也知道母親經常毒打孩子,孩子從此也算是解脫了。

有時候,我一聽到中國有“尊老愛幼”的傳統,就會頭皮發麻。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全社會一邊高喊著“一切為了孩子”,一邊對所有侵害孩子身心甚至生命的行為,卻視而不見。

是的,我不想去討論高深的理論,我就是想說一個問題:公眾對於孩子的態度。

先說社區吧,我們現在的很多人,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社區”裡的。但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社區,卻是沒有給孩子提供公共身份的。

也就是說,孩子在社區裡,是基於“某個家庭”的孩子,他的活動如果沒有家長陪同,是很難有人敢於去和這個孩子交往的。家長對孩子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孩子就算遇到了很嚴重的傷害,也沒有人去“管閒事兒”的地步。

我們當然不能去指責那些鄰居,也不能去指責老師。但是,我們要反思這樣的社會環境是如何形成的,我們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做哪些的事情。

我們要保護兒童,不能停留在完善法律的階段。我們一定要考慮到現實的情況,就是“管人家的孩子,你老幾啊”這是幾乎所有中國人會有的想法。那麼,當老師、鄰居等人看到了有人在暴打孩子的時候,就要在保護孩子的同時,要報警,但也保護報警者。

其實,最關鍵的,則是對實施暴力的父母的懲罰。我覺得要真正地走到這一步,我們克服的,不是執法層面,而是輿論宣傳上的困難。

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掀起一輪輪的宣傳,讓大家逐步認識到,“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就像“室內不允許抽煙”一樣,之前空喊了很多年,後來制定了罰款的處罰,而且報導了幾起典型的案例。雖然說,現在很多地方還有在室內抽煙的,但從總的趨勢上來看,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了。

當然,“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會比“室內禁止吸煙”要複雜得多,難得多。但是,真的更值得去做,而且,要長期地去做。

七、喬喬說了聲:“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們和孩子分離的時候,最想和孩子說什麼?

如果是每天送孩子去上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每天和孩子互道晚安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上大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結婚成家了,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很遠的地方居住了,你會說什麼;甚至,你要和孩子永遠分離了,你又會說什麼?

我想,無論你會說什麼,你都不想你的孩子對你說: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不知道,這位“失手”把孩子打死的母親,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的懲罰。但是,當她被抓獲之後,還在為自己開脫,就從這樣一點來看,她並未由此深深懺悔。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句話在平時,每次母親打過孩子之後,孩子都會對媽媽這樣說。但是,我想這句話,能夠為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給予警示。

我們有時候,太在意自己對孩子的表達了,而沒有考慮到孩子接受我們表達時候的反應。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我判斷的標準之一,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都不值得學習。

最後,我也想勸一些家長,當孩子對你的管教行為厭煩、抵觸、反抗的時候,千萬不要以“你現在恨我,以後會感激我”來搪塞。

實話實說,要對一個人好,不應該是自始自終都對他好嗎?我實在不理解,以破壞親子關係為代價的教育方式,家長卻真的會去做?!

以上的“七宗罪”,如果不分程度深淺的話,我覺得絕大多數家長都做過。但是,我真的希望,就算我們以後還會再去做的時候,至少會覺得這是不對的,應該漸漸杜絕。

和天下所有的父母,共勉!

作者簡介

白滔滔:童書媽媽聯合創始人。學機械、轉經濟,自學寫作進入媒體,歷經新週刊、南方報業,後創業從事數字出版。著及編著有《我手機》《十三億》《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詩300首》等。喜歡鑽研教育思想,開發寫作課程,和讀書會家長孩子交流。同時,擔任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副理事長,致力鄉村幼師等專案。他還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兒的爸爸,是女兒小丸子眼中永不斷電的故事機。

尤其是成規律的一些細節,給提取出來,讓我們為人父母的人,作為一個警醒。

因為,在家庭教育領域,也有科學的規則可循——就向地心引力一樣,你放開一塊兒石頭,石頭就會落地——你對孩子,如果實施了某些行為,也會直接導致註定的結果。

以下我從這個事件中抽取的一些因素,並不一定會導致“打孩子”,更不是說有可能導致“事故”。但是,這些因素如果有幾條同時出現的話,就值得我們警惕了。

就像往地上扔石頭,石頭大了,砸的坑大一點兒深一點兒,石頭小了,砸的坑小一點兒淺一點兒,但這只是程度的不同,從性質上說,只要砸了石頭,坑肯定會有。

也就是說,各位家長千萬別罵我,說“我們家孩子就是從小跟長輩長大的,一點兒問題也沒有”“我自己就是被打大的,現在名校畢業,事業成功,生活美滿,我就要這樣教育孩子”……

要知道,你們家的孩子該如何教育,我是沒有一點兒發言權的,因為只有你才最瞭解自己的孩子。只是說,這些年來,我接觸到了很多很多的家庭裡發生的事情,也接觸到從事兒童心理、家庭教育、青少年成長等等領域工作的專業人士,他們常常痛心疾首地跟我表達:

為什麼很多家長要到了“已經無法挽回”的地步,才來找我們。那個時候,就算我們有天大的本事,也很難做出有效的改善了。

所以啊,也請各位家長理解我的良苦用心,聽得進去的,就多少聽一些,覺得逆耳的,就先放在一邊,什麼時候覺得可以繼續看,再拿出來看看。

一、孩子是爺爺奶奶在農村帶大,因為要上小學7歲才回來跟母親一起生活。

我自己小時候,就是跟著母親在老家度過的。所以,我深深知道一個孩子的生活裡,缺少了父親母親(甚至是雙親)是什麼樣的感受。

那些從來都不知道兒童心理的粗線條的成年人,動不動就說“孩子小,什麼也記不得”“放哪裡養不都是養”“7歲之前放農村,接觸自然,還不耽誤父母工作,多好啊”……請都他媽的滾蛋!

因為父親在外從軍,我自己3歲之前,基本上沒怎麼見過父親。電影上演的那種,當孩子看見父親回家嚇得躲起來的情節,一點兒都不誇張。一個小孩子,明明知道從稱謂上這就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是看到的卻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成年人,對孩子的心理是多麼大的一種折磨!

後來,我們家以隨軍家屬的身份終於團聚了。雖然父親仍有很多時間在外面出任務,但在我的心裡,這已經是一個完整的家了。但是,我仍然很難和父親建立親密的關係。甚至,我從小一直到大,都很難做到“有禮貌”地面對陌生人。

我當時年紀小,3歲之後全家也一直都在一起,父母從來沒有打過我一個手指頭,還尚且有如此影響。而我的姐姐,和父親分離的時間比我多了三年,這也導致了她直到成年之後,都沒有親口叫過一聲“爸爸”,為此,父親真的狠狠地打過她——但是,我深深地知道,錯不在我們孩子,而在於父母。

不止一次,我聽到我的同齡人,甚至是晚輩,很得意地跟我說,“我一生孩子就把他送到老家去,多省心啊!”

如果是親密的朋友,我一定會很嚴厲地告訴他這對孩子的傷害有多麼嚴重。如果是人家的孩子已經被父母刻意分離了六七年,我都會跟他們講,現在已經在一起了,多陪陪孩子,多給孩子一些親密的體驗吧!

我知道,很多的家長,自己也不想和那麼小的孩子分離。那麼,其實有很多的措施可以彌補。現在的溝通手段那麼發達,就算是農村也都可以用手機和電腦了。我們完全可以用很少的時間,來和孩子建立連結,讓孩子隨時都能感受到你的關愛。這對於你,可能是覺得無足輕重的,但是,對於孩子,卻比天還大!

你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小故事,一個小願望,都足以支撐孩子的整個世界。

我小時候在軍區長大,小夥伴的家長大多都不在家。但是,我們卻熟知自己父親的工作細節,常常在一起吹牛,誰的父親立功了,誰的父親去執行任務了,誰的父親升軍銜了……我們每天都為自己的父親驕傲。我的父親是飛機的機械師,我經常對父親是飛行員的小夥伴講,沒有我父親的批准,誰也上不了天。

所以,如果有條件,全家盡可能在一起。哪怕要克服很多的困難,吃很多的苦,都是值得的。如果實在沒有條件,也要用各種手段,讓全家的“心在一起”,因為一個家裡,最重要的是人,人在哪裡,家就在哪裡;家裡的人互相愛了,家也就充滿了愛了。

二、丈夫長年不顧家,也不給家裡補貼。

一個家的完整,不是“男主外,女住內”的分工,而是每個人都要為家更美滿而付出自己的努力。

這麼說吧,無論成家之前,丈夫和妻子是什麼樣的個性、分工,成為一家人之後,就是一個團隊了,就要以整個團隊的長久、團結、進步而重新進行分配。

這麼說吧,如果你是一個粗心的、丟三落四的馬大哈,又找了一個和你很像的伴侶。那麼,你們在一起之後,至少有一個人得為此改變,成為一個細心、有條理的人。否則,你們家裡就會亂了套,你們也會為此互相指責。

同樣的,我很不贊成丈夫只要能掙錢,就是好老公的說法。因為丈夫的這個角色,不是以掙錢多少為唯一標準的。

也就是說,丈夫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責任之一,妻子也同樣有這個責任,兩個人要找出最優的組合。而且,還要承擔在家裡的“妻子的伴侶”“孩子的父親”的家庭角色。不能以“掙錢”為藉口——哪怕掙了全世界最多的錢,也不能推脫掉“家庭責任”,這是性質問題。

我再多說一句,就算夫妻離婚了,“妻子的伴侶”的家庭責任可以不用繼續履行了,但是,“孩子的父親”的角色,也絕對不能夠缺失。這應該是一個文明社會最基礎的規則。

好的,就算你遇人不淑,丈夫是個渣男,不僅不承擔家裡的經濟責任,也不在家裡體現“妻子伴侶”“孩子父親”的家庭責任。那麼,你也不能以此為藉口去放棄生活,放棄對孩子的關愛。

恰恰相反,這個時候,孩子更需要你的關心,還需要你來替代父親的那部分關心。而不是有很多的母親,先是在家裡痛駡自己的老公,孩子的爸爸,然後一邊罵著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混蛋,一邊打罵孩子出氣。

這樣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對結婚、家庭生活產生非常強烈的畏懼、厭惡,對異性也會產生很強烈的抵觸和不信任情緒。

總之,如果在婚姻中,如果遇到了不能互相支持理解的伴侶,我個人建議要麼積極面對、改善,要麼重新開始。最不應該做的,就是生活在泥沼裡,卻不肯自拔,不僅傷害了自己,還殃及了孩子。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作“沉沒的成本”,就像你去看一個電影,花了一百元的門票,但是看了半個小時之後實在難以接受。

這個時候,最理智的選擇就是離開影院,以免剩下的一個小時給你帶來更難受的體驗,而不是覺得自己反正一百元門票都花了,怎麼也得看完,把票錢給賺回來。其實,你如果繼續看下去,只是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所以,最應該的做法,就是果斷離開,而且馬上恢復愉悅的心情。

三、母親由於家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常常遷怒于孩子。下手不知輕重,甚至一打就是幾小時。

小時候,我住在一個家屬院裡,幾乎每一家的孩子,都會挨打。挨打的原因,有的是因為調皮,有的是因為學習不好,有的是因為講髒話,有的是因為偷拿家裡的錢,有的是燙了頭穿了喇叭褲……

總而言之,都是因為發生了家長認為“不好”的事情。這些家長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為這是他們認為最快、最有效的阻止和改變的方式。

而實際上呢,經過十幾二十年之後,我們再來看當初打孩子的效果,沒有一個是被打而“變好”的。學習差的,沒有一個考上大學的;調皮的,沒有從此變得乖巧懂事;偷家裡東西的,後來直接偷外面的東西了……

我其實一直都很奇怪,那些所謂的“我從小就被父母打,但現在也混得很好,而且,我還很感激父母,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很好,我認為我的孩子也應該打”這樣的真實的人,我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也沒有遇到。為什麼總有人去支持“打孩子就是可以讓孩子好”呢?

現實生活中,我倒是認識幾個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父母,自己小時候並沒有被打,但現在自己卻覺得打孩子挺好的。我曾經聽一位爸爸跟我講,看到孩子不服管教,氣得他把自己的手都打紫了——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女兒才三四歲大,我實在想不出三四的女孩兒做了什麼,讓他如此氣憤;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很多父母在家裡打罵孩子,真的和孩子的所作所為,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很多父母一見到孩子,就會問:“今天在學校裡好好聽講了嗎”“有沒有在外面闖禍”“作業寫完了嗎”“能不能不要一回家就玩兒”“考試成績出來了嗎”……他們認為這是在關心孩子,在和孩子溝通。

實際上呢,在孩子看來,這就是在審問孩子。一旦被家長抓到了把柄——只要父母願意找,總會找出來的,然後呢,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一場毒打。

什麼是莫須有的罪名,家長打孩子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最可怕的是,家長打孩子不僅是天經地義的,而且還是打著“愛”的旗號,“為你好”的旗號進行,這才是最可惡的。

很多父母打孩子成為了習慣,成為了發洩對自己人生不滿的途徑。你會發現,越是在外面混得不好的父母,越是容易在家裡打孩子——這成為了他建立自己權威感、成就感、價值感的唯一途徑。

我經常說,打孩子的父母,是容易做的;不打孩子,而解決問題的父母,是很難做的。於前者,明知道不解決問題,還是要打孩子,其實是他能力缺失的表現。於是,就只能憑著“老子就是可以打兒子”的心理優勢,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相反,保持很好的親子關係,還可以幫助孩子解決問題,這是需要很高的智慧和很好的耐心,才可以做得到的。

那麼,問題來了,就是我們作為父母,無論我們的能力如何,我們捫心自問,你是不是想真正對孩子好。如果是的話,請努力做第二種父母。

如果不是的話,也不要再在家裡打孩子了,你可以去外面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至少你不會是一個失敗的父母。

這麼說吧,這樣的父母,你不去管孩子,反而是孩子的幸運。孩子沒有你管,一定可以成長得很好。

四、打死孩子的母親,其實也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

那個母親為防止鄰居們聽見孩子被打後的哭聲,她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巴。母親歸案後為自己的罪責“開脫”。她儘管承認自己打了孩子,但“只是打了兩下”,是“失手”。

打孩子的父母,其實都知道打孩子是錯誤的。那些為父母開脫的人,說父母打孩子是很無奈,最後導致悲劇是“失手”,其實父母也很可憐的人,但也都是混蛋!

父母打孩子的時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關。

他們其實一點兒也不是氣得發昏才打孩子的,而是先不斷肯定自己作為父母打孩子的合理性——請注意,是合理性,而不是合法性。因為就算父母再無知,也知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最古老的人類法則。那麼,你打了人,就要被打回去,這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那麼,為什麼父母打孩子就是天經地義,而孩子如果還手就是大逆不道呢?他們太需要從文化上、傳統上去尋求支援了,你會發現父母越是承認和鼓吹強權的,其實就是為了他好欺負孩子尋找心理支持。

但是,現代文明社會,都已經是法制社會了。那麼,當父母在打孩子的時候,是知道這是“違法行為”的,尤其是父母開始習慣“暴打”孩子之後。否則的話,打孩子的時候,家長也不致于還要一邊恐嚇孩子“不許哭”“越哭打得越狠”“再哭就把你嘴巴封上”……

我有時候想,為什麼父母對待孩子的打罵行為,很像甚至超過了真正的綁匪對待人質呢?那是因為,父母打孩子的時候,也是一樣深知這件事違法的性質,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這已經絕對是刑事犯罪了,父母此時的行為,就應該被國家機器強行阻止,並追究其責任。

五、手機弄丟了,孩子不敢回家,曾在雪地裡大哭。

我們要營造一個怎樣的家庭氛圍呢?

我是我們家屬院裡出的第一個大學生。我認為之所以都上的一樣的學校,而我的學習成績好的原因,正是家裡所營造的比較寬鬆的氛圍。簡單地說,我的父母從來都不管我的學習——請注意,我是因為不管而學習好的,而不是因為學習好而不管的。

我自己其實最知道,我是一個很懶不愛寫作業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是一個花大量時間每天看小說的人,我的父母沒有管我;我的成績下降了,考得不好了,他們甚至都沒有注意到;後來考高中的時候,連老師也覺得我考不上最好的那所,父母卻認為我可以(實際上,我考的分數超過了整整40分)。

有人說,我這一路上都很幸運,其實是有一種必然。什麼必然呢,就是當我有任何學習上的不良情況的時候,我都沒有被打罵過——我想,只要其中一次被打,我也就有可能放棄了。

還有一個,就是家庭裡對待孩子犯錯的態度。我的母親,因為自己小時候很貧窮,一旦打壞了碗碟,都會被狠狠地懲罰。所以,在我們家,雖然也並不富裕,但是無論誰打破碗碟,都不會收到責駡和懲罰。甚至,別的孩子在我們家弄壞了我們家的東西,也都是一樣的態度。

於是,無論我們家搬到哪裡,都是那裡當之無愧的“最受孩子歡迎的家庭”。小時候,我們家的門是不關的,每到吃飯的時候,都會有好幾個鄰居的孩子來我們家吃飯,吃完了也不肯走,就願意在我們家呆著。後來我在廣州工作和生活,我的母親也來到了廣州,而我們的院子裡,又成為了社區裡孩子的天堂,每天都有很多孩子來玩兒。現在我們在北京,也同樣如此。而且,我母親無論在哪裡,都是“最受歡迎的老太太”,很多人都知道她,而不認識我。

一個家庭,給孩子多少的財富,佈置得多麼豪華,其實對於孩子並不重要。什麼是最好的家庭,我覺得,無論孩子受到了多麼大的委屈,遇到了多麼大的挫折,都願意回家——這樣的家,才是最好的家。

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所謂的明星的家、名人的家、富豪的家,我怎麼看怎麼覺得是一個五星酒店,或者豪華的會所——總之,就是不像一個正常的家。我就想,真的住在裡面,你會放鬆嗎,你會隨意嗎,你會舒適嗎?

很多父母,把家理解為提供給孩子最好的條件,而忽略了家其實最重要的是人。

我們小時候,經常會去同學家裡玩兒。很快地,你就會發現,有的同學家裡大家很喜歡去,而有的同學家裡大家都不願意去。喜不喜歡去,最關鍵的因素不是誰家漂亮、豪華,而是誰家的家長更隨和、更親切——我相信,住在這個家裡的孩子,也是一樣的感受。

六、孩子的老師聽說出事的消息後,一度懊悔,說自己疏忽了,那時沒有親自找其母談談。鄰居也知道母親經常毒打孩子,孩子從此也算是解脫了。

有時候,我一聽到中國有“尊老愛幼”的傳統,就會頭皮發麻。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全社會一邊高喊著“一切為了孩子”,一邊對所有侵害孩子身心甚至生命的行為,卻視而不見。

是的,我不想去討論高深的理論,我就是想說一個問題:公眾對於孩子的態度。

先說社區吧,我們現在的很多人,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縣城,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社區”裡的。但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社區,卻是沒有給孩子提供公共身份的。

也就是說,孩子在社區裡,是基於“某個家庭”的孩子,他的活動如果沒有家長陪同,是很難有人敢於去和這個孩子交往的。家長對孩子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孩子就算遇到了很嚴重的傷害,也沒有人去“管閒事兒”的地步。

我們當然不能去指責那些鄰居,也不能去指責老師。但是,我們要反思這樣的社會環境是如何形成的,我們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做哪些的事情。

我們要保護兒童,不能停留在完善法律的階段。我們一定要考慮到現實的情況,就是“管人家的孩子,你老幾啊”這是幾乎所有中國人會有的想法。那麼,當老師、鄰居等人看到了有人在暴打孩子的時候,就要在保護孩子的同時,要報警,但也保護報警者。

其實,最關鍵的,則是對實施暴力的父母的懲罰。我覺得要真正地走到這一步,我們克服的,不是執法層面,而是輿論宣傳上的困難。

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掀起一輪輪的宣傳,讓大家逐步認識到,“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就像“室內不允許抽煙”一樣,之前空喊了很多年,後來制定了罰款的處罰,而且報導了幾起典型的案例。雖然說,現在很多地方還有在室內抽煙的,但從總的趨勢上來看,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了。

當然,“任何人打孩子都是違法的”會比“室內禁止吸煙”要複雜得多,難得多。但是,真的更值得去做,而且,要長期地去做。

七、喬喬說了聲:“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們和孩子分離的時候,最想和孩子說什麼?

如果是每天送孩子去上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每天和孩子互道晚安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上大學的時候,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結婚成家了,你會說什麼;如果是孩子去很遠的地方居住了,你會說什麼;甚至,你要和孩子永遠分離了,你又會說什麼?

我想,無論你會說什麼,你都不想你的孩子對你說: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我不知道,這位“失手”把孩子打死的母親,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的懲罰。但是,當她被抓獲之後,還在為自己開脫,就從這樣一點來看,她並未由此深深懺悔。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句話在平時,每次母親打過孩子之後,孩子都會對媽媽這樣說。但是,我想這句話,能夠為看到這篇文章的父母,給予警示。

我們有時候,太在意自己對孩子的表達了,而沒有考慮到孩子接受我們表達時候的反應。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教育方式,我判斷的標準之一,就是如果為了達到某個目的,卻由此破壞了親子之間的關係,都不值得學習。

最後,我也想勸一些家長,當孩子對你的管教行為厭煩、抵觸、反抗的時候,千萬不要以“你現在恨我,以後會感激我”來搪塞。

實話實說,要對一個人好,不應該是自始自終都對他好嗎?我實在不理解,以破壞親子關係為代價的教育方式,家長卻真的會去做?!

以上的“七宗罪”,如果不分程度深淺的話,我覺得絕大多數家長都做過。但是,我真的希望,就算我們以後還會再去做的時候,至少會覺得這是不對的,應該漸漸杜絕。

和天下所有的父母,共勉!

作者簡介

白滔滔:童書媽媽聯合創始人。學機械、轉經濟,自學寫作進入媒體,歷經新週刊、南方報業,後創業從事數字出版。著及編著有《我手機》《十三億》《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詩300首》等。喜歡鑽研教育思想,開發寫作課程,和讀書會家長孩子交流。同時,擔任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副理事長,致力鄉村幼師等專案。他還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兒的爸爸,是女兒小丸子眼中永不斷電的故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