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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鄧州發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違者將被拘留並罰款

近日,鄧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致廣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其中禁放區域東至G207國道,南至南三環,西至杏山大道,北至湍河共計40平方公里,全時段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放區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市區內懸掛的禁燃標語

違反本通告,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並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市民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的,可撥打110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