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軍:“寫下的借條一定還!”,40多年前的借條換得多少?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當時物資極其匱乏,八路軍的生活條件極為艱苦,甚至這一頓飯還沒吃飽就開始了作戰,在十多歲的年紀他們就選擇了把自己的青春獻給祖國。
關於抗戰的影視劇中,也曾經常出現八路軍借糧借錢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1946年,抗日戰爭剛剛勝利一年。國民黨軍隊向共產黨領導的解放區發動全面進攻,當時在陝西藍田縣葛牌鎮駐紮著一支八路軍,由西北特別支部書記謝華帶領,人數為2000多人,在這裡他們與國民黨進行鬥爭。為了保證士兵們的戰鬥力和生命,不想沒打退敵軍,自己軍隊倒先倒下了!於是,
當時,村民陳鴻清因家中經商有物資積蓄,便向部隊提供錢款衣物等援助,隊長何太陽親自寫下借據:今借到陳鴻清法幣100萬元,棉花120斤,麻鞋50雙,布匹60斤。
1985年,陳鴻清的兒子陳開基對祖屋進行翻新裝修時,從牆中縫隙中,發現了父親遺留下來的借條。當時,翻新老房子時,花掉陳開基所有的積蓄。當他發現這張欠條時,又是喜又憂。陳開基經過多方打聽,確定這借條應向藍田縣委的統戰部討還。於是,陳開基拿著欠條找到了統戰部請求兌現。經當地政府確認欠條的真實性後,又經經濟學家按當時物價和1985年的物價換算後,又綜合欠借的實際價值後,給陳開基兌現了8500元。8500放到現在來說並不多,但是按照40多年前的物價來看,這就是個天文數字,畢竟那時候100萬法幣僅可兌換3000元人民幣。還錢多少不是重點,關鍵是我們看到了人民子弟兵八路軍真的有這優良的軍風軍紀傳統,不輕易拿老百姓的一針一線!
你們覺得呢?
又經經濟學家按當時物價和1985年的物價換算後,又綜合欠借的實際價值後,給陳開基兌現了8500元。8500放到現在來說並不多,但是按照40多年前的物價來看,這就是個天文數字,畢竟那時候100萬法幣僅可兌換3000元人民幣。還錢多少不是重點,關鍵是我們看到了人民子弟兵八路軍真的有這優良的軍風軍紀傳統,不輕易拿老百姓的一針一線!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