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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最大智慧財產權案:商標被侵權 泰康索賠4900萬

因使用七年的注冊商標“健保通”被盜用,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海澱法院提起索賠額高達4900萬元的維權訴訟。據悉,這是金融保險行業迄今訴求額最高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泰康保險訴求

泰康保險訴稱,其自2010年起即在商業健康險領域使用“健保通”商標,並於2014年申請、並於2016年獲准了“健保通”注冊商標,核定服務範圍為“保險、保險經紀、健康保險、人壽保險、保險諮詢、保險資訊”(第36類)等。泰康保險每年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用於“健保通”系統開發、產品完善、業務推廣和品牌打造,

目前“健保通”業務已經覆蓋全國30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與600余家醫院建立了深度合作。

泰康保險認為,上海億保、上海健保、杭州億保及名經堂門診部等未經注冊商標專用人許可,擅自在保險直付理賠等保險服務上,使用與泰康保險注冊商標中文名稱完全相同的“健保通”商標,足以造成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的混淆和誤認,

侵犯了原告商標專用權,並對泰康保險構成不正當競爭。

上海億保回應

不過,上海億保等並未示弱,而是接連予以回應,表示對“健保通”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其“健保通”品牌影響力遠超泰康保險“健保通”。其從2010年起開展保險服務外包業務,用“醫卡通“品牌提供電腦軟體系統開發、服務流程外包等服務。2015年,上海億保在保險服務外包的基礎上,增加了健康管理服務。所以,在2015年6月對5類、9類、31類、38類、42類等,

也即服務外包、系統開發、藥品銷售等類別申請註冊了“健保通”商標。2016年8月,上海億保順利獲得“健保通”商標在上述類別的專有權。同期,完成了“健保通”的商標升級。

上海億保稱,該公司從事的保險服務外包業務和健康管理業務,完全符合該公司已有的“健保通”商標專有權的授權範圍。

由此可見,上海億保註冊的“健保通”商標,其授權範圍僅能覆蓋所在類別的商品或服務,

與保險服務沒有任何關係。

爭議焦點

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構成侵犯商標權行為。

本案中上海億保等是否侵權,要看其是否不僅從事軟體發展和銷售,還從事針對醫療機構、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的協力廠商管理業務。在保險業中,保險經紀公司充當協力廠商管理方的居多,

保監會也曾發過批復,同意提出申請的保險經紀公司在業務範圍中增加協力廠商管理業務。

此案後續如何發展尚待法院進一步審理工作,不管結果如何,通過此案我們可以獲取一些啟示:對於企業而言,商標與專利、商業秘密、版權一樣,都是重要、無形的資產,企業應該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樹立智慧財產權法律風險防範、處置意識,建立相應機制。隨著社會發展以及企業發展壯大,企業應該重視起商標的多類或者全類註冊,避免發生此類可能侵權的行為,防患於未然。

獲取智慧財產權服務,關注高沃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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