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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出臺: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一律禁止!

2017年,國家海洋局經國務院批准授權,組建國家海洋督察組,分兩批對沿海11個省(區、市)開展圍填海專項督察,同步對河北、福建和廣東3省開展例行督察。

經國務院批准,督察組于近期對第一批督察的遼寧、河北、江蘇、福建、廣西、海南6個省(區)進行回饋,下一步將進入整改追責階段。

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新聞30分》等多個欄目進行了專門報導。

近年來,國家海洋局採取了一系列圍填海管控措施:

1、密集出臺政策,完善嚴管嚴控的制度體系。

2、率先在海洋領域推行生態保護紅線制度。

3、實施區域限批,對圍填海專案實行有保有壓。

4、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嚴格填海專案論證、環評審查。

5、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強化壓力傳導。

6、建立實施海洋督察制度。

下一步,國家海洋局將採取“史上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結合督察整改工作,聚焦“十個一律”“三個強化”:

“十個一律”

1、違法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圍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

2、非法設置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關閉;

3、圍填海形成的、長期閒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歸國有;

4、審批監管不作為、亂作為,一律問責;

5、對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現行用海政策的圍填海專案,一律停止;

6、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一律禁止;

7、非涉及國計民生的建設專案填海,一律不批;

8、渤海海域的圍填海,一律禁止;

9、圍填海審批權,一律不得下放;

10、年度圍填海計畫指標,

一律不再分省下達;

“三個強化”

1、堅持“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強化生態修復;

2、以海岸帶規劃為引導,強化專案用海需求審查;

3、加大審核督察力度,強化圍填海日常監管。

一段時期以來,沿海城市向海要地十分普遍。國家海洋局指出,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但人多地少、缺乏用地空間的問題普遍存在,客觀上造成了向海要地的迫切需求。

海域使用成本較低,

沿海地區土地價格快速上漲,客觀上刺激了沿海地區向海要地的衝動。

與此同時,土地徵用大多數涉及拆遷安置補償的人數較多,容易引發社會矛盾,而圍填海造地矛盾相對較少,也使地方政府更願意通過圍填海來獲取土地。

國家海洋局此次宣佈最嚴管控措施,是大會後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在最嚴管控措施之下,試圖通過填海造地進行房地產開發之路被完全堵死,

一些城市原有的填海計畫也將無法實施。

客觀上,對沿海城市的土地供應勢必造成影響,用地緊約束在沿海城市將是一個常態。

與此同時,目前擁有海洋、海景資源的合法房地產項目的價值將會得到重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