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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鐵錘擊打3個月大嬰兒頭部,致其重傷!家屬未拿到分文賠償

東興的陸先生因瑣事和別人起衝突,對方用錘子將他打傷,他三個多月大的孩子也未能倖免,頭部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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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頭部被鐵錘打成重傷

陸先生一家三口住在東興市深溝水庫花果山的臨時棚屋。2017年5月26日晚,陸先生和陳某因瑣事和發生口角。

隨後,陳某持羊角錘打傷陸先生、陸先生的小姨(陳某女友)及一名鄰居。

羊角錘。網路圖片

事發時,陸先生的妻子陳燕抱著三個多月大的兒子從家裡出來,

孩子被陳某用鐵錘擊中頭部,被緊急送到東興市人民醫院搶救。

經鑒定,孩子被打成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右側頂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評定為重傷二級。其他三人為輕微傷。

2017年12月23日,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東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陳某已被送往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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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醫治 被迫提前出院

1月16日,陳燕告訴南國早報記者,兒子受傷後,從東興市人民醫院轉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醫院,

後又轉到欽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說,孩子的顱骨凹陷已經壓迫到血管,最好進行手術治療,但是孩子太小,目前暫時不宜動手術。由於家裡經濟困難,孩子只住了9天院就出院了。

網路圖片

陳燕介紹,陳某的家人曾來醫院看望過,

答應會給一些醫療費,但他們離開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雖然陳某被判賠償兩萬多元,但他不具備賠償能力,陳燕一家至今沒拿到一分錢賠償款。

陸先生傷癒後,留下了後遺症,如今偶爾會頭痛,不能吹冷風,也幹不了重活,只能靠陳燕打臨時工維持家庭開支。孩子的手術費和營養費難以籌措到。

目前,孩子的發育與同齡人相比有些緩慢,反應也較為遲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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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為孩子募得5萬多元

東興法院副院長黃小勇告訴記者,為説明這一家人,1月11日,東興法院黨支部向全院幹警及東興市各銀行、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發出為孩子愛心捐助的倡議。在東興法院捐款現場,東興法院全體幹警及各銀行、律所黨支部等社會愛心人士積極回應,慷慨解囊,共捐款5.5萬元。

1月15日,黃小勇將該筆款項交給陳燕。陳燕熱淚盈眶,手寫了一封感謝信感謝好心人。陳燕表示,

這筆錢她一定會好好保管,作為孩子動手術的費用。

希望這個無辜的孩子能順利手術

以後健康快樂成長!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鐘小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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