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王雁鴻:建議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地方性立法
省人大代表王雁鴻:建議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地方性立法
河南經濟報記者 馬連華 文/圖
用心履職,當好人民群眾的代言人。第一次履職省人大代表,濮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王雁鴻就將職責帶入到本職工作中,關注的是三農中的熱點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我今年帶來的議案題目是關於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地方性立法的建議,建議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權利和義務予以明確,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大量的資源性資產,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缺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不準確,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不明晰、農村集體資產保護不嚴格、集體經濟收益分配不透明等現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