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瓷器回用途
禮器 古代貴族在祭祀、喪葬、朝聘、征伐、宴享和婚冠等活動總舉行禮儀所用的器皿,
禮器是殷商時代的建邦立國重器、統治權力的象徵、和“明上下、劣等別”的禮治工具。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成為禮制的體現,即所謂“藏禮於器”。
到了春秋時期,由於“禮崩樂壞”,禮器便逐漸失去了這種作用;而秦漢之後,除了在形式上對舊器有所保留外,大體上已經消滅了。因此考古學上說的禮器,
禮器原為青銅所制,漢以後,特別是銅的禁用,瓷器便代替了銅的功能。直到清代,一些瓷窯還在仿製各種古禮器,但其功能已經完全不同於古代了。
祭器 專供祭祀用的器皿,不是日常生活用瓷。古祭器是用青銅製造的,“陶器即盛,乃充其類而為之,又雜以後代之制,故種類亦多。”(朱琰:《陶說》)這說明瓷制祭器並不完全同于古祭器。
禦器 供宮廷使用的瓷器稱禦器。所謂“宮廷使用”,包括宮廷日常生活、陳設之用,和對內、對外的賞賜、饋贈以及交換之用。因此,需要量極大。明洪武年間,朝廷在景德鎮設禦器廠,專事禦器生產。初時有窯二十座,宣德時增至五十八座。清王朝繼續控制禦器廠,
由於禦器廠集中了優秀制瓷工匠,有“不計工本”的燒制仿古瓷和創制新產品(《江西大志·陶書》說:每歲造,為費累钜萬“,往往要江西“竭一省之力以供禦”。每件瓷器的耗費,以和當時得銀器價物相等),因此,這種禦器,可以代表當代制瓷工藝的最高水準。
明器 仿照實物製成的殉葬品,叫做明器,也稱冥器、盟器,如瓷俑、器物,房屋、亭閣,動物模型之類。明器只供殉葬,
桌器 即筵具,筵席所用器皿,包括酒具和餐具。筵具以整套計算,每套的瓷色一致,紋飾相同。桌器成套是從五代時開始的。到明嘉靖、隆慶、萬曆期間,又再次盛行起來。隆慶時桌器每桌有二十七件的、六十一件的,包括酒碟、果碟、菜碟、酒盞、渣鬥、醋注等等。
溺器 俗稱夜壺,即古代的虎子。東漢時期出現造型生動的釉陶虎子。三國兩晉時的虎子,多為青瓷製品。東吳時虎子的典型器型為:體似橫繭,提梁塑成弓背虎形,虎頭與器頸口相聯,四足俯於腹下。吳末西晉時虎子在頸口部塑出虎頭,腰部軟束,前兩側刻劃飛翼,前後腿部鼓凸,腹下蹲伏四足,虎口常作45度上仰,虎形逼真。西晉時還出現圓球腹平底無裝飾的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