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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泗陽檢察說,那等於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最近很流行答題,什麼百萬答題、頭腦王者……我現在考考你,1+1+1=?

這誰不知道啊,等於3

那你知道,泗陽縣人民檢察院

“舌安工程的1+1+1=?嗎”

驚不驚喜!我知道!《江蘇法制報》都報導過了,我可是一個愛學習的人,聽我給你說!

去年以來,泗陽縣檢察院整合內外部資源,設立市場監督管理局檢察官辦公室,建立聯席會議、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訊共用、普法宣傳等工作機制,

創新開展“舌安工程”系列專項活動。專項活動開展以來,該院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6件,審查起訴12件26人,9件18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目前,泗陽縣已成功創建我省首批、宿遷市唯一省級食品安全城市。

1次專項檢查促成6件案件立案偵查

去年3月,泗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檢察官辦公室正式成立,辦公室通過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協作配合,

加強“兩法銜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打擊、保護體系。

辦公室成立後,對2015年以來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專項檢查,發現有速食店、早餐鋪被處罰,原因是因為包子、饅頭中添加了鋁泡打粉。

“如果不是因為查看行政案卷,我們在生活中可能很難認識到鋁泡打粉究竟是什麼,它對人體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該院偵查監督科科長許澤禎帶著疑惑。

檢察官們通過查閱資料、相關司法解釋後發現,

鋁超標會損害人體骨骼和神經系統,導致記憶力減退、骨質疏鬆等問題,早在2014年國家衛計委等五部門即發佈檔,明確禁止在非油炸面製品中使用含鋁泡打粉。但因鋁泡打粉價格低、發酵快,製作的麵食賣相好,導致包子、饅頭等傳統麵食一直“鋁禁不止”。

為整治全縣速食店、早餐鋪違法使用鋁泡打粉,該院與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鋁泡打粉專項整治活動。

一方面對前期行政處罰案件再審查,查找是否有符合刑事立案標準而做行政處罰的情形;另一方面加強走訪檢查工作,檢察官與行政執法人員共同到一線進行執法,對醫院、小學等人口密集地區的早餐鋪、速食店進行重點排查。在專項行動中,檢察機關介入行政執法3次,督促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6件,目前公安機關對移送的案件全部立案偵查。

1份專報引起縣領導重視出重拳打擊

非法使用工業鹽

2017年5月,該院開展食品案件“回頭看”的小專項活動,在梳理案件過程中檢察官紛紛皺起了眉頭。

“在對2013年以來辦理的43件食品案件進行查閱的過程中對案件類型做了統計分析,發現僅2016年就辦理了8起非法使用工業鹽的案件,涉案人數近20人,此前這類案件並不多見。”公訴科的檢察官說道。

工業鹽雜質多、重金屬超標、易含亞硝酸鈉,大量攝入會導致急性食物中毒。這麼多的工業鹽流入市場究竟會造成怎樣的危害?使用工業鹽的案件均發生在鄉鎮,大多是家庭作坊加工醃制食品、製作饊子時使用,由於鄉鎮食品安全監管疏漏,導致此類案件呈蔓延趨勢。

為此,該院迅速將情況分析整理形成《檢察資訊專報》,向泗陽縣委、縣政府反映,相關內容得到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評價,並要求公安、鹽務等部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不讓非法使用工業鹽的食品上百姓的餐桌。

整治活動中,排查城鄉200餘家小吃店、小作坊,刑事立案14件30餘人,審查起訴12件26人,其中9件18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1份檢察建議讓禁止令“令行禁止”

禁止令是對判處管制、緩刑犯罪分子的一種處罰措施。在實踐中禁止令多被用於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的犯罪分子。

近三年,泗陽縣作出的禁止令決定17個,有15例為食品生產銷售的禁止令。由於犯罪情節較輕未被收監執行,當事人往往不能有效遵守禁止令的相關規定,既沒有達到教育效果,同時還嚴重降低了司法的威嚴性。為增強禁止令的執行效果,確保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全程監督,今年年初開始,該院對此項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該院刑事執行檢察科科長徐文潔介紹說,“由於監管不嚴、標準不明、銜接不暢導致禁止令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令行不止”的情況,15名當事人分佈在7個不同的鄉鎮,緩刑考驗期內要不定期的去各鄉鎮檢查禁止令執行情況。”

禁止令檢查過程中證據固定也是個難點,很多涉案人員有一定的防範意識,以親戚朋友的名義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自己做“幕後老闆”,要想固定證據只能通過長期的跟蹤走訪。今年6月,在長期的跟蹤檢查過程中發現胡氏夫婦因使用工業鹽醃制食品、從事幫辦宴席,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同時被禁止在緩刑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但胡氏夫婦卻以為“不坐牢”就沒事了,在判決後不久即又偷偷經營食品生意。

針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院向縣法院、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上述單位加強對禁止令的送達、告知、教育、監管等工作,對2名違反禁止令的當事人進行警告,其中1人被收監執行原判刑罰。同時,該院還聯合法院、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建立食品犯罪禁止令執行情況資訊通報、協作機制,利用行政許可、吊銷營業執照等方式,確保食品犯罪無處可藏。

大寫的服!!!

大量攝入會導致急性食物中毒。這麼多的工業鹽流入市場究竟會造成怎樣的危害?使用工業鹽的案件均發生在鄉鎮,大多是家庭作坊加工醃制食品、製作饊子時使用,由於鄉鎮食品安全監管疏漏,導致此類案件呈蔓延趨勢。

為此,該院迅速將情況分析整理形成《檢察資訊專報》,向泗陽縣委、縣政府反映,相關內容得到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評價,並要求公安、鹽務等部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不讓非法使用工業鹽的食品上百姓的餐桌。

整治活動中,排查城鄉200餘家小吃店、小作坊,刑事立案14件30餘人,審查起訴12件26人,其中9件18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1份檢察建議讓禁止令“令行禁止”

禁止令是對判處管制、緩刑犯罪分子的一種處罰措施。在實踐中禁止令多被用於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的犯罪分子。

近三年,泗陽縣作出的禁止令決定17個,有15例為食品生產銷售的禁止令。由於犯罪情節較輕未被收監執行,當事人往往不能有效遵守禁止令的相關規定,既沒有達到教育效果,同時還嚴重降低了司法的威嚴性。為增強禁止令的執行效果,確保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全程監督,今年年初開始,該院對此項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該院刑事執行檢察科科長徐文潔介紹說,“由於監管不嚴、標準不明、銜接不暢導致禁止令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令行不止”的情況,15名當事人分佈在7個不同的鄉鎮,緩刑考驗期內要不定期的去各鄉鎮檢查禁止令執行情況。”

禁止令檢查過程中證據固定也是個難點,很多涉案人員有一定的防範意識,以親戚朋友的名義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自己做“幕後老闆”,要想固定證據只能通過長期的跟蹤走訪。今年6月,在長期的跟蹤檢查過程中發現胡氏夫婦因使用工業鹽醃制食品、從事幫辦宴席,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同時被禁止在緩刑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但胡氏夫婦卻以為“不坐牢”就沒事了,在判決後不久即又偷偷經營食品生意。

針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院向縣法院、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上述單位加強對禁止令的送達、告知、教育、監管等工作,對2名違反禁止令的當事人進行警告,其中1人被收監執行原判刑罰。同時,該院還聯合法院、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建立食品犯罪禁止令執行情況資訊通報、協作機制,利用行政許可、吊銷營業執照等方式,確保食品犯罪無處可藏。

大寫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