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三種“正確用法”,用好了能賺10多萬,農民卻不願意?
都說承包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但是很多人忽視了宅基地對農民的重要性,之前根據法律規定,農村的宅基地是嚴格限制入市的,也就是禁止買賣宅基地,宅基地買賣行為只有在買賣雙方都是村集體成員的情況下才是有效的,
第一種:宅基地入市
近日,國家農業局放出消息稱,
第二種:宅基地有償退出
宅基地有償退出政策,對於那些已經在城裡定居,農村房屋已經沒有人居住的農民來說就是一大福音,通過宅基地有償退出,不僅可以平衡農村宅基地資源,退出的農民還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取得一筆不菲的收入,雖說現在只是在部分地區試點,但是有償退出可以說是大勢所趨,宅基地的退出補償各地不盡相同,但是從東部較發達區域的試點來看,
第三種:地上房屋租賃
農房原則上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居住權,維護農村穩定,不具有商品房功能。也就是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用來居住,嚴格限制除居住以外其他用途。
以上這三種宅基地的“正確用法”,用好了能賺10多萬,但是根據現實情況來看,農民卻不願意,為什麼呢? 農民傳統觀念的影響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這三種用法農民其實並不清楚,很多農民擔心宅基地流轉了,獲得了一時的利益,但是以後怎麼辦呢?因此很多都是持觀望態度。那麼農民朋友你願意嗎?
獲得了一時的利益,但是以後怎麼辦呢?因此很多都是持觀望態度。那麼農民朋友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