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禮:“一帶一路”建設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機遇
中國網財經1月27日訊 今日,2017中國金融年度論壇暨中國保險行業年度峰會正在召開。會上,保監會原副主席周延禮表示,“一帶一路”建設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機遇。
他表示,“一帶一路”建設創造了歷史的難得發展機遇。2017年我國對“一帶一路”沿線59個國家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已達到143.6億美元,占同期投資總額的12%,較上年提升了3.5%。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並購,也達到了62起,投資總額超過88億元,同比增長了25%。特別是一些比較大的項目,中石油集團,
對外承保項目方面,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61個國家新簽訂對外承保項目合同7217份,新簽合同額1443.2億美元,占同期我國對外承保工程合同額的54.4%,同比增長14.5%,這些都創造了歷史的新高。因為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家以前都是單個項目,通過“一帶一路”建設之後,可以形成整體的發展思路。
另外,“一帶一路”建設專案總體特點主要集中在投資領域、對外投資企業、投資專案、投資週期。主要體現在能源、交通、房地產和農業,國有企業得到東道國政府的支持,有利於提供合作的平臺。在一些有競爭優勢,
他還表示,在服務“一帶一路”專案建設過程中,提供風險保障是保險的基本職責。但是這些風險在哪裡?主要從四大方面做一些風險的分析:
第一,政治風險。
這方面主要體現在地緣政治、大國博弈和國家證據的風險。因為“一帶一路”建設很多是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有些政局不穩,甚至有些政局動亂,
第二,經濟風險。
沿線部分投資環境不佳,國際市場環境往往受投資環境影響,可以分析把握這些風險,防範化解這些風險。我國企業的經營,應對這些國家的風險能力稍嫌不足。特別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投資法律、制度方面很不完善,如何應對這種法律不完善、投資環境不佳,受國際經濟、環境影響帶來的經濟風險,對此要做充分的分析。
第三,法律風險。
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法律法規缺乏一致性,往往還有宗教因素,本國歷史傳統文化等影響因素,法律法規不完善,甚至有些法律法規缺乏連續性,這都是一些新的風險。
第四,違約風險。
特別是在海外買方破產、拖欠,發生戰爭、暴亂,主權國家違約、匯兌限制等方面的風險,都對我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在出口信用保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每年在出口保險方面提供的額度在“一帶一路”國家逐年增長,去年最新的數字已經超過5000萬美元,這應該也是創造了歷史的新高。但面對風險的時候,如何防範、化解、解決、消除這些風險,儘量避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做好保險工作,務必要把握好的一點。
受國際經濟、環境影響帶來的經濟風險,對此要做充分的分析。第三,法律風險。
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法律法規缺乏一致性,往往還有宗教因素,本國歷史傳統文化等影響因素,法律法規不完善,甚至有些法律法規缺乏連續性,這都是一些新的風險。
第四,違約風險。
特別是在海外買方破產、拖欠,發生戰爭、暴亂,主權國家違約、匯兌限制等方面的風險,都對我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在出口信用保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每年在出口保險方面提供的額度在“一帶一路”國家逐年增長,去年最新的數字已經超過5000萬美元,這應該也是創造了歷史的新高。但面對風險的時候,如何防範、化解、解決、消除這些風險,儘量避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做好保險工作,務必要把握好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