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居住的巴中人 醫保要這樣報
巴中晚報訊 如今,巴中人在本市或市外定 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享受 “一站式”的結算服務。那在 本地參保卻在異地居住的市 民就醫該怎樣報銷醫保呢? 近日,市人社局制定了《巴中 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居住人 員就醫管理辦法》,
晚報記者從市醫保局了 解到,異地居住人員主要包括 參加本市醫療保險需要長期 (一年以上)在異地居住的人 員,如退休人員、駐市外工作 或靈活就業人員、務工人員以 及隨父母在市外讀書的學生 和嬰幼兒等。這些異地居住 人員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到參 保地醫保局辦理長期異地居 住登記備案手續。
報銷的比例為多少?市 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辦 理異地居住備案手續的參保 人員在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 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市 外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和報銷 比例報銷,例如住院醫療費 用,職工醫保市外醫療機構的 起付標準是1000元、報銷比例 為 80%,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 險在市外醫療機構的起付標 准 為 700 元 、報 銷 比 例 是 50%。
“辦理備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