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環保稅1月1日起開徵 排汙費制度成為歷史
西楚網報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於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標誌著運行多年的排汙費制度成為歷史,環保稅徵收正式落地。1月22日上午,宿遷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地稅局聯合舉辦“稅收助力環保 服務生態宿遷”環保稅開徵新聞發佈會。
環保稅1月1日起開徵 不再徵收排汙費
開徵環保稅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重大戰略舉措,
發佈會上,財政、環保、地稅部門共同簽署了環保稅征管協作事項備忘錄,對環保稅徵收重點事項進行了明確的分工,為新稅法在我市順利實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環保稅法按照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設置稅目,將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設定為環保稅的納稅人,
部門協作 保障環保稅順利開徵
自環保稅法頒佈以來,市委、市政府對開徵環保稅工作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務院、中央有關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
財政、環保、地稅部門聯合深入重點稅源企業,開展大氣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調研測算;制定排汙費檔案資料交接方案,確定交接資料範圍和類型;加強對征管人員與環保稅納稅人的培訓輔導,
4月1日至15日 為環保稅第一個申報期
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環保稅實行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將是環保稅的第一個征期。
為確保環保稅開徵後稅費轉換平穩順暢,宿遷市通過報紙、網路、電視電臺、微信公眾號、戶外電子屏等多種形式開展環保稅開徵宣傳,引導企業既算經濟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