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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誘”員工加班,公司這些“套路”太狠!你中過招麼?

快下班的時候最討厭什麼?

加班!

當老闆遞給你一份檔

說“明天上班前整理好給我”時

...

不過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的增強

和用工制度的逐步規範,

一些加班套路也升級了!

比如到晚上8點,

用人單位提供

餐飲、交通福利,就可認定單位的加班事實。

裡面分享不少分享自己“被迫加班”的經歷

深圳有一家網路公司,下午5點半下班,晚上6點半有公司班車,沒人逼你加班,但是為了能體面地坐著一人一座的大巴回家,大家願意主動加班1小時;

6點半準備坐班車時,就會想起另一條制度:8點鐘有東來順的工作餐,樣多、管飽、有水果。想想坐班車回家還得自己做飯,那就再主動加班一小時,吃了工作餐再回家唄;

8點鐘吃完工作餐準備回家,又想起一條制度:10點鐘以後打車報銷。一天干了十幾個小時,誰還有力氣擠公交?那就再主動加班兩個小時唄。這個公司特人性,從不逼著員工加班。幹到晚上10點,打車回家。

就這樣,

自己不知不覺就加了個班

明明下午5點半就能夠下班,

但是在公司提供各種福利的“誘惑”下,

將大量業餘時間貢獻給了公司。

有的公司還規定

工作到晚上9點之後打車可以報銷,

晚上10點之後還可享受免費夜宵。

薑晴在北京一家公關公司工作。

她說,公司沒有打卡制度

不管幾點,只要在公司工作,都叫“上班”,而沒有所謂的“加班”概念。不過,對工作到晚上8點之後的員工,公司可以報銷打車費用。

供職于北京某知名互聯網公司的徐靜靜表示:

自己完全是自願留在公司的。

“晚上下班時間,正好趕上晚高峰,所以不想去擠地鐵,還不如繼續留在單位吃免費晚餐,省一頓飯錢。所以,我基本上是晚上7點吃飯,吃完了再在公司忙一下也就晚上9點了,那時正好打車回家。”

她對公司提供的免費晚餐和交通報銷等福利非常滿意,也沒有將公司提供的福利理解為“利誘”的手段。

“這種方式很正常,這就是我的生活、工作而已。”

但也有的公司沒有餐飲和交通福利,

讓你加班的方式就是領導和同事都不下班,

而自己也不好意思早走。

“職場最怕不合群,當一個公司的人都在加班,

你不加班,那就是不合群。”

對待加班福利,

大家看法不一

“公司每半年考核一次,這決定著評級,評級則決定著工資。”徐靜靜告訴記者,評級的最主要負責人就是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而“每個員工日常的表現,他都看在眼裡”。

“其實,所謂的加班‘福利’,只是讓你加班時沒那麼難受罷了,有時候甚至會快樂、感恩。”薑晴說。她認為,一個公司一旦形成一種“加班文化”,那麼很少會有人不順從,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職業發展前途。

“有福利作為誘餌,加班的人更多了。你不加班,有的是人加班。”劉小鵬對這種“福利”形式感到擔憂,“不加班的人工作時間短了,在業績和考核上自然會吃虧,這實際上是對不加班員工的倒逼。”

“對公司而言,只是在餐飲和交通上的付出,卻侵佔了員工大量的工作外時間,而且對員工的控制性更大。”李東明說。

但這些“引誘”員工的福利,

並不能代替加班費。法律上,

餐飲和交通補助,都屬於額外的福利,

而加班費則是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看似耍了一個“小聰明”,

但這個“小聰明”背後卻有很大風險

你怎麼看?歡迎留言

來源丨工人日報( ID:grrbwx)

編輯丨劉樹源

值班主任丨張萌

希望加班能制度化合理化的,點個贊

“有福利作為誘餌,加班的人更多了。你不加班,有的是人加班。”劉小鵬對這種“福利”形式感到擔憂,“不加班的人工作時間短了,在業績和考核上自然會吃虧,這實際上是對不加班員工的倒逼。”

“對公司而言,只是在餐飲和交通上的付出,卻侵佔了員工大量的工作外時間,而且對員工的控制性更大。”李東明說。

但這些“引誘”員工的福利,

並不能代替加班費。法律上,

餐飲和交通補助,都屬於額外的福利,

而加班費則是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看似耍了一個“小聰明”,

但這個“小聰明”背後卻有很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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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工人日報( ID:grrbwx)

編輯丨劉樹源

值班主任丨張萌

希望加班能制度化合理化的,點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