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家說貸款買房,結婚半年竟拿到兩本房產證,我怒提離婚
我和老公都是相親走在一起的,還是母親的閨蜜介紹的,都是知根知底的本地人。兩個家庭的經濟條件中等偏上,所以就嘗試在一起了,水到渠成的結了婚。
婚前母親要求男方家在市區買套房子,而男方家長說房子早就看好了,首付都給了。主要是老公工作了8年就買了8年的五險一金,拿公積金去貸款買房了。而我家就提出負責裝修這一塊,婚後房子我和老公一起供。而男方父母說很滿意我這個兒媳婦,裝修什麼的他家來操心就好了,
我家看在男方家那麼有誠意的份上,彩禮也就要了2萬而已,父母倒給我了8萬的嫁妝。畢竟我家一分錢沒出,男方都願意寫上我的名字。
婚後生活挺和睦的,可我無意間發現老公在櫃子裡藏東西,我喊了他一聲,
我就用手機把房產證拍下來,當面跟老公對峙。在我的逼問下,老公說怕我家知道有房子,就要求加上我的名字,
我聽完就發飆了,這樣來算計我家人!還把我家人蒙在鼓裡,還被戲耍了一圈,最無法接受的是一開始就是欺騙我們家人。也壓根沒把我當成是他的家人,什麼都算的一清二楚,我當場就收拾行李回娘家住。
老公是攔著不給我走,讓我消消氣。可我越想越生氣,就提出另外一套房子也加上我名字,否則就離婚。老公居然說這房子是他爸媽買的,雖然產權是他的,這事需要跟兩個老人商量。他電話裡和婆婆商量,不願加上我名字。
我一聽到這答覆不顧老公的苦苦哀求,硬拉著行李箱就走了,隔天他就遞來一份協議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