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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嚴格落實掃黑除惡專項行動 依法批捕一名涉惡聚眾鬥毆案犯罪嫌疑人

1月26日,開發區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涉惡聚眾鬥毆案犯罪嫌疑人,該案是今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全市批捕的首起涉惡案件。

案件詳情

經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受雇於在大島山開採石料的夏某某,為其“看場子”,夏某某因採石與陳某某等人產生糾紛,2017年12月2日下午5時許,夏某某糾集徐某某等人,徐某某又糾集封某、崔某某趕至衝突現場,與被糾集的其他人持棍對正在現場的陳某等人進行毆打,致其頭部受傷,後經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與陳某素不相識,矛盾起因為採石糾紛,徐某某糾集他人以鬥毆的目的到現場為夏某某架勢,打擊目標不屬於特定人員。徐某某等人出於攫取經濟利益等不正當目的而結夥鬥毆,公然藐視法律,

嚴重威脅社會秩序,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之規定,涉嫌聚眾鬥毆罪,且徐某某有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前科,承辦人提審時其無悔罪表現,有較大社會危險性,符合逮捕條件,開發區院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近年來,大島山地區因石料開採已引發多起有較大影響的聚眾鬥毆案件,隨著該地區重新開山採石,巨額利益驅動,極易導致涉黑涉惡案件發生。

為切實保障轄區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開發區院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和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秉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原則,密切關注該地區案情狀況,

對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