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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帶頭落實司改要求 依法批捕一起“零口供”販毒案件嫌疑人

近日,靈台縣院檢察長張誠辦理了一起“零口供”販毒案件。經過嚴格細緻的審查,綜合全案證據,最終認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販賣毒☆禁☆品的事實,並依法對李某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承認販賣毒☆禁☆品的犯罪事實,對抗情緒嚴重。張誠通過審查案卷材料,對證人證言、視頻資料、現場檢查筆錄及嫌疑人通話記錄細緻的審查、分析,認為雖然沒有嫌疑人李某的供述,但綜合全案的其他證據可以認定販賣毒☆禁☆品的事實系李某所為,

符合逮捕條件,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這是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靈台縣院院領導帶頭辦案的一個縮影。自從司法責任制改革啟動以來,靈台縣院積極部署,有序推進,入額後的院領導在辦案一線,親自辦案,並對辦理的案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