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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漢中市漢台區

漢台區位於陝西省漢中盆地中心,是漢中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資訊中心。漢台區是陝南最大的商品集散地和購物中心之一,輻射面可及周邊各縣及陝、川、甘毗鄰地區。

漢台區位於陝西省南部,

秦嶺北立,巴山南臥,地處美麗富饒的漢中盆地中心,母親河漢江發源于漢中甯強縣,自西向東流經其內。下轄7個街道、7個鎮。素有“漢家之源、天府之心”和“中華漢城、天漢勝地、川陝要塞、秦巴首府”的盛譽。

漢台區還是全國文化工作先進區、全國衛生先進城市、全國科技先進區、全國體育先進區、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

2017年12月,入選首批陝西省全民健身示範縣。

漢台區列車客運直達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青島等中心城市,

民航可直達西安,公路交通四通八達,108、316兩條橫貫南北、東西的國道在這裡交會,程式控制電話、無線通訊、網路通訊體系健全。

漢台區

中文名稱

漢台區

外文名稱

Hantai District

行政區類別

市轄區

所屬地區

陝西漢中

下轄地區

轄7鎮7個街道辦事處

政府駐地

漢台區中山街

電話區號

0916

郵政區碼

723000

地理位置

漢中盆地中心

面 積

556平方公里

人 口

57.52萬

方 言

西南官話-陝南片-漢中話

氣候條件

北亞熱帶氣候,雨量充沛,氣候濕潤

著名景點

古漢台、拜將壇、石門棧道

機 場

漢中城固機場

火車站

漢中站

車牌代碼

陝F

行政代碼

610902

歷史沿革

名稱由來

因劉邦行宮古漢台而得名。西元前206年,漢王劉邦駐蹕漢台,築壇拜將,

以此為發祥地,建立西漢王朝。

明清代為漢中知府衙門駐地,解放後辟為博物館。1996年,原漢中市改為區時,以“漢台”名之。

建置沿革

漢台區的前為南鄭縣。

春秋時南鄭屬秦,秦厲共公二十六年(前451),“左庶長城南鄭”。秦躁公二年(前441),南鄭離秦屬蜀。秦惠公十三年(前387),秦伐蜀奪回南鄭。秦獻公十七年(前368)。南鄭又被蜀佔據。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前316),秦滅蜀南鄭複歸秦。後元十三年(前312),秦楚丹陽之戰大敗楚軍,

置漢中郡,治西城(今安康),南鄭為漢中郡屬縣。

秦始皇帝統一六國後,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南鄭為漢中郡屬縣。

漢高祖元年(前206),項羽封劉邦為漢王,“王巴、蜀、漢中”三十一縣,定都南鄭。漢朝建立後,南鄭為漢中郡屬縣,隸益州漢中郡。更始帝劉玄二年(24),封漢宗室大將劉嘉為漢中王,建都南鄭,旋為蜀王公孫述佔據。

東漢光武帝建武六年(30),漢中郡治所由西城(今安康)遷南鄭。

此後,歷代南鄭為漢中郡(道、路、府)治所附郭首縣。漢昭帝元鳳六年(75),褒城縣改置褒中縣(今漢台區新溝橋、宗營、張寨、褒河等鄉屬之)。縣治設打鐘寺壩(今新溝橋鄉打鐘寺以南),隸漢中郡。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張魯據漢中,改漢中郡為漢寧郡,治設南鄭。

建安二十年(215),張魯降曹魏,曹魏改漢寧郡為漢中郡,郡治南鄭。建安二十四年(219),劉備由益州攻佔漢中,自立為漢中王,南鄭歸蜀漢。蜀漢炎興元年,曹魏景元四年(263),魏滅蜀漢,南鄭歸魏。

晉武帝泰始二年(266),分益州,置梁州,州治南鄭。太康十年(289),立濮陽王之子司馬迪為漢王,改梁州為“漢國”,南鄭隸屬之。晉孝武帝甯康元年(373),梁州刺史楊亮為前秦符堅戰敗,秦將朱彤佔據漢中,南鄭屬前秦。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前秦梁州刺史潘猛棄漢中,奔長安,梁州之地(南鄭隸屬)複歸於晉。晉安帝義熙九年(413),改褒中縣為苞中縣,治南城。

南北朝(420—589)時,南鄭為州、郡治所。廢苞中縣。梁武帝天鑒三年、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前屬南朝,梁、秦二州刺史夏侯道遷降北魏,南鄭屬於北魏。延昌元年(512),分南鄭縣北部置武鄉縣(今漢台區武鄉鎮)。延昌中期,分縣西南部置廉水縣。均屬褒中郡。永平四年(511),複置褒中縣,同時新設褒中郡,縣、郡治設打鐘寺壩。褒中郡領褒中、武鄉、廉水三縣。

梁武帝大同元年(535),南鄭複入于梁,梁廢廉水縣仍入南鄭縣。西魏文帝大統十七年(551),南鄭又入于魏。西魏廢帝三年(554),改南鄭縣為光義縣。同時,改武鄉縣為白雲縣。北周改漢中郡為漢川郡,南鄭為其屬縣。

隋文帝開皇初年(581),改光義縣為南鄭縣。三年(583)撤漢川郡,留梁州,南鄭為其屬縣。煬帝大業初年廢梁州複置漢川郡,南鄭為郡治,同時併入白雲縣。大業八年(612),將縣城遷移故城西南臨漢水(即今漢台區城區)。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廢漢川郡,置梁州,南鄭為州治所。武德三年(620),又分南鄭北部置白雲縣。武德九年(626),廢白雲縣入城固縣。太宗貞觀元年(627),設山南道,南鄭為山南道梁州屬縣。貞觀三年(629),改褒內縣為褒城縣。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分山南道為東西兩道,梁州屬山南西道,道治南鄭。德宗興元元年(784)三月,德宗李適來南鄭避難,六月亂平,將返京城長安時,下詔“改梁州為興元府”,升南鄭為赤縣。又曰次畿縣,與京畿長安縣同等。《資治通鑒》載:“用帝王年號命府名始此。”南鄭為府、道治所。“興元”之名,延用至明洪武三年(1370)五月,共586年。昭宗天複二年(902),前蜀佔據興元,南鄭屬前蜀。莊宗同光三年(925)南鄭歸後唐。閔帝應順元年(934),南鄭歸後蜀。這一時期南鄭均為府、道治所。後蜀亡,南鄭歸宋。

北宋初年,南鄭為峽西路興元府轄縣,並為路、府治所。嘉祐中(1056—1063),褒城縣治由打鐘寺壩移于山河堰西(今勉縣紅廟鄉褒城村)。神宗熙寧五年(1072),分峽西路為利州、夔州兩路。南鄭為利州路,興元府治所。南宋·高宗紹興四年(1134)又分南鄭西南部置廉水縣。理宗年間廢,複入南鄭縣。高宗紹興十四年(1144),分利州路為東西兩路,東路轄興元府,南鄭縣為路、府治所。

元初,設陝西行中書省,改興元府為興元路,南鄭為路治所。此為南鄭縣劃歸陝西之始。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改興元路為漢中府。九年(1376),改陝西行中書省為陝西承宣佈政使司,轄漢中府,南鄭為府治所。

清代,漢中府隸屬陝西布政使司,南鄭為府治所。

中華民國2年(1913),廢漢中府設漢中道,南鄭縣屬之。17年(1928),撤銷漢中道,南鄭縣直屬省轄。24年(1935)漢中為陝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南鄭縣城。民國38年(1949)5月18日,陝西省政府及所屬機關遷駐南鄭縣城。

1949年12月6日,南鄭解放。南鄭城關五鎮設南鄭市,市政府駐城區;農村鄉鎮為南鄭縣,縣政府駐十八裡鋪。陝甘寧邊區漢中分區督察專員公署駐南鄭市城區,漢台區直屬之。

1953年6月1日,南鄭市改為省轄市。

1954年1月1日,南鄭市更名為漢中市,屬漢中專區。

1958年10月28日,省政府通知,將南鄭縣、留壩縣及褒城、黎坪部分地區併入漢中市(縣級),將柳林鄉劃歸城固縣,望江鄉劃歸漢中市(縣級)。12月,合併後的市政府對外辦公。

1961年8月29日,市縣分設,漢中市(縣級)轄城區、褒河、鋪鎮、武鄉區和石馬、漢水鄉。

1964年6月5日,撤銷漢中市(縣級),設立漢中縣。1980年8月17日,恢復漢中市(縣級),撤銷漢中縣。

1996年2月2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漢中地區,設立地級漢中市;撤銷縣級漢中市,設立漢台區。同年7月18日,召開“地級漢中市暨漢台區成立大會”,正式掛牌對外辦公。市、區機關均駐漢台城區。

旅遊

漢台區內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褒斜道石門及其摩崖石刻。石門十三品被譽為國之瑰寶、書法寶庫。有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拜將壇與飲馬池、明珠橋、漢台區府文廟、寶峰寺、天臺山、漢南書院。有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處。歷史文化名城紀念地8處。現存古遺址有褒斜棧道、山河堰、古漢台、拜將壇、飲馬池、瑞王府等;古建築有東塔、漢台區府文廟、漢台區府城隍廟琉璃照壁、明珠橋、虎頭橋等;風景名勝有天臺山、啞姑山、磨子橋等;有興元湖、蓮花池及天臺山森林公園三座公園。

漢台區是劉邦稱王、平定三秦、成就漢室基業的發祥地,諸葛亮六伐曹魏的戰略大後方,絲綢之路開拓者張騫的故里。造紙術發明家蔡倫的封地。著名的歷史文化古遺有古漢台、拜將壇、張良廟、蔡倫墓、武侯墓、古褒斜棧道、石門十三品、靈崖寺摩崖石刻等,是西漢、三國文化旅遊熱線,其中列入國家教文的保護單位的有武侯墓、褒斜道石門及其石刻,列入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18處。

曹魏景元四年(263),魏滅蜀漢,南鄭歸魏。

晉武帝泰始二年(266),分益州,置梁州,州治南鄭。太康十年(289),立濮陽王之子司馬迪為漢王,改梁州為“漢國”,南鄭隸屬之。晉孝武帝甯康元年(373),梁州刺史楊亮為前秦符堅戰敗,秦將朱彤佔據漢中,南鄭屬前秦。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前秦梁州刺史潘猛棄漢中,奔長安,梁州之地(南鄭隸屬)複歸於晉。晉安帝義熙九年(413),改褒中縣為苞中縣,治南城。

南北朝(420—589)時,南鄭為州、郡治所。廢苞中縣。梁武帝天鑒三年、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前屬南朝,梁、秦二州刺史夏侯道遷降北魏,南鄭屬於北魏。延昌元年(512),分南鄭縣北部置武鄉縣(今漢台區武鄉鎮)。延昌中期,分縣西南部置廉水縣。均屬褒中郡。永平四年(511),複置褒中縣,同時新設褒中郡,縣、郡治設打鐘寺壩。褒中郡領褒中、武鄉、廉水三縣。

梁武帝大同元年(535),南鄭複入于梁,梁廢廉水縣仍入南鄭縣。西魏文帝大統十七年(551),南鄭又入于魏。西魏廢帝三年(554),改南鄭縣為光義縣。同時,改武鄉縣為白雲縣。北周改漢中郡為漢川郡,南鄭為其屬縣。

隋文帝開皇初年(581),改光義縣為南鄭縣。三年(583)撤漢川郡,留梁州,南鄭為其屬縣。煬帝大業初年廢梁州複置漢川郡,南鄭為郡治,同時併入白雲縣。大業八年(612),將縣城遷移故城西南臨漢水(即今漢台區城區)。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廢漢川郡,置梁州,南鄭為州治所。武德三年(620),又分南鄭北部置白雲縣。武德九年(626),廢白雲縣入城固縣。太宗貞觀元年(627),設山南道,南鄭為山南道梁州屬縣。貞觀三年(629),改褒內縣為褒城縣。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分山南道為東西兩道,梁州屬山南西道,道治南鄭。德宗興元元年(784)三月,德宗李適來南鄭避難,六月亂平,將返京城長安時,下詔“改梁州為興元府”,升南鄭為赤縣。又曰次畿縣,與京畿長安縣同等。《資治通鑒》載:“用帝王年號命府名始此。”南鄭為府、道治所。“興元”之名,延用至明洪武三年(1370)五月,共586年。昭宗天複二年(902),前蜀佔據興元,南鄭屬前蜀。莊宗同光三年(925)南鄭歸後唐。閔帝應順元年(934),南鄭歸後蜀。這一時期南鄭均為府、道治所。後蜀亡,南鄭歸宋。

北宋初年,南鄭為峽西路興元府轄縣,並為路、府治所。嘉祐中(1056—1063),褒城縣治由打鐘寺壩移于山河堰西(今勉縣紅廟鄉褒城村)。神宗熙寧五年(1072),分峽西路為利州、夔州兩路。南鄭為利州路,興元府治所。南宋·高宗紹興四年(1134)又分南鄭西南部置廉水縣。理宗年間廢,複入南鄭縣。高宗紹興十四年(1144),分利州路為東西兩路,東路轄興元府,南鄭縣為路、府治所。

元初,設陝西行中書省,改興元府為興元路,南鄭為路治所。此為南鄭縣劃歸陝西之始。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改興元路為漢中府。九年(1376),改陝西行中書省為陝西承宣佈政使司,轄漢中府,南鄭為府治所。

清代,漢中府隸屬陝西布政使司,南鄭為府治所。

中華民國2年(1913),廢漢中府設漢中道,南鄭縣屬之。17年(1928),撤銷漢中道,南鄭縣直屬省轄。24年(1935)漢中為陝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南鄭縣城。民國38年(1949)5月18日,陝西省政府及所屬機關遷駐南鄭縣城。

1949年12月6日,南鄭解放。南鄭城關五鎮設南鄭市,市政府駐城區;農村鄉鎮為南鄭縣,縣政府駐十八裡鋪。陝甘寧邊區漢中分區督察專員公署駐南鄭市城區,漢台區直屬之。

1953年6月1日,南鄭市改為省轄市。

1954年1月1日,南鄭市更名為漢中市,屬漢中專區。

1958年10月28日,省政府通知,將南鄭縣、留壩縣及褒城、黎坪部分地區併入漢中市(縣級),將柳林鄉劃歸城固縣,望江鄉劃歸漢中市(縣級)。12月,合併後的市政府對外辦公。

1961年8月29日,市縣分設,漢中市(縣級)轄城區、褒河、鋪鎮、武鄉區和石馬、漢水鄉。

1964年6月5日,撤銷漢中市(縣級),設立漢中縣。1980年8月17日,恢復漢中市(縣級),撤銷漢中縣。

1996年2月2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漢中地區,設立地級漢中市;撤銷縣級漢中市,設立漢台區。同年7月18日,召開“地級漢中市暨漢台區成立大會”,正式掛牌對外辦公。市、區機關均駐漢台城區。

旅遊

漢台區內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褒斜道石門及其摩崖石刻。石門十三品被譽為國之瑰寶、書法寶庫。有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拜將壇與飲馬池、明珠橋、漢台區府文廟、寶峰寺、天臺山、漢南書院。有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處。歷史文化名城紀念地8處。現存古遺址有褒斜棧道、山河堰、古漢台、拜將壇、飲馬池、瑞王府等;古建築有東塔、漢台區府文廟、漢台區府城隍廟琉璃照壁、明珠橋、虎頭橋等;風景名勝有天臺山、啞姑山、磨子橋等;有興元湖、蓮花池及天臺山森林公園三座公園。

漢台區是劉邦稱王、平定三秦、成就漢室基業的發祥地,諸葛亮六伐曹魏的戰略大後方,絲綢之路開拓者張騫的故里。造紙術發明家蔡倫的封地。著名的歷史文化古遺有古漢台、拜將壇、張良廟、蔡倫墓、武侯墓、古褒斜棧道、石門十三品、靈崖寺摩崖石刻等,是西漢、三國文化旅遊熱線,其中列入國家教文的保護單位的有武侯墓、褒斜道石門及其石刻,列入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18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