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繼承到底是什麼?這四個要點給你整明白了!
我國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土地,農民獲得了土地,社會才能發展。
隨時代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朋友選擇向城市發展,其中有些更是已經徹底離開農村在城市定居。
一、土地確權的定義
首先,土地確權是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定,當然,土地確權並不是說明你擁有土地的完全處置權。國家有明確規定,城市的土地是屬於國家的,郊區和農村的土地是屬於集體的。所以,“你的土地”其實並不是你的。
二、確權後土地能否繼承
《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第十條有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最終所有權是國家和集體的。”這一規定就充分說明我們國家土地實行的是公有制,任何集體或者個人通過法律管道取得的只能是土地的經營權,
三、如何獲得土地的經營權
根據《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應該以家庭為單位,而不是個人,同樣承包地的收益權也應屬於一個集體單位。而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又說道,只有承包方消亡,即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家庭戶口登出之後,才會涉及到繼承的問題。其中,農戶家庭集體遷為城鎮戶口也算農戶消亡。
四、不是繼承人也能獲得農村土地
不是繼承人也可以進行申請,申請通過之後就能獲得土地。當然,申請也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比如:擁有一個農村戶口。
看了這些你對農村土地繼承問題有更多的瞭解了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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