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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味精到底對身體有沒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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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

人人追求健康養生的今天

公眾常常是“談劑色變”

味精作為飽受爭議的其中一員

經常被抹黑

吃味精致癌

味精是神經毒劑,對身體有害

食用味精會患“中餐館綜合症”

那麼,

味精到底能不能吃?

重點提前看

在推薦日劑量(即每人每日服用味精不超過0.55克)情況下,味精對人體是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劑。

味精是怎麼被發現的?

味精是商品名,其化學名為“谷氨酸鈉”。1907年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教授池田菊地為搞清楚海帶湯有鮮味的原因,

取來幾條幹海帶用清水浸泡過夜,然後將海帶水蒸發至幹,最終得到一些白色結晶物,經儀器分析最終確定該白色物質的化學成分為谷氨酸。

谷氨酸本身並無鮮味,隨後池田教授在谷氨酸水溶液裡添加了少許食鹽(氯化鈉)後,該溶液立即呈現出強烈的鮮味。隨後日本廠商利用麵筋進行酸水解後同樣得到谷氨酸,最終該產品被推向市場並獲得了消費者的青睞。

“味精有害論”又是如何得來的?

這要追溯到1968年,當時有一名美國醫生在三藩市市一家中餐館吃了一頓飯後,覺得手發抖及面龐發熱,他將此經歷撰寫成文並發表在國際著名醫學雜誌《美國醫學會雜誌》上。作者聲稱,

這就是“中華餐館綜合征”,其主要原因是中國廚師在菜肴裡添加了大量味精。從此之後,在西方媒體的大肆渲染下,味精成為一種有害食品調味料的代名詞。

味精到底能不能吃?

1995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出資請該國實驗生理學學會專家協助確定:味精到底是否對人體有害。

隨後美國實驗生理學學會招募了71名健康志願受試者參加實驗。這些人口服不同劑量的味精膠囊並逐漸加大劑量(最多為一日3克味精)。

實驗一個月後結果顯示:所有志願受試者均未出現任何不良後果(包括手抖、面紅以及對記憶的影響等)。該次味精人體實驗結果發表在2000年出版的《美國實驗生理學雜誌》上,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因此採納了該國實驗生理學學會的專家意見,

表示在推薦日劑量(即每人每日服用味精不超過0.55克)情況下,味精對人體是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國糧農組織也在上世紀90年代發表指導意見說,味精屬於“公認為安全的食品添加劑”。這樣一來,“味精有害論”便不攻自破了。

(本文轉載自公眾號“中國食事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