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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押員工一個月工資違法勞動法嗎?

現在一般上班都壓工資,可是根據勞動法是一個月一結的,壓多少天工資算是違法了,

如果公司特別困難,可推遲次月底發放,一般每個月的工資都會在下個月月末才發,那麼公司押一個月工資違法勞動法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講解。

違法的。按照《勞動法》第五十條逗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地以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逗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地的規定,工資必須按月支付。超過約定的工資發放日,就應視為拖欠工資。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資。

按時發放勞動報酬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勞動法沒有規定公司可以壓員工工資一個月,公司壓一個月工資的做法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涉及工資的具體發放日期,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具體到不同地方,可能規定有差異。

以深圳為例,深圳市規定,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五日;因生產經營困難,需延長五日以上的,應當征得本單位工會或者員工本人書面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也就是說在深圳的話,如果你是按照自然月計算工資,公司應當在次月7日以前發放上月工資。

如果不能發放的,可以再延長5天發放。如果延長的期限超過5天的,需要你或公司工會同意。但是無論何種情況,最晚不得於次月22日發放上月工資。

在職場中員工永遠是最弱勢的一方,所以職場上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