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撞人逃逸 朋友頂包“自首”被識破
視頻截圖
李捷 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王祥龍 記者 田雪皎
本是酒後駕車肇事逃逸,後又有人投案自首,然法網恢恢豈容矇騙。自首者系頂包俠;證人系做偽證,只為包庇好友。1月28日晚,四川安嶽縣檸都大道發生一起交通致人死亡事故,駕駛員留車逃逸,隨後安岳男子唐某主動自首,並有車主郭某作證,看似正常的背後卻牽扯出一樁“頂包”作偽證案。
2月2日,從安嶽警方處獲悉,唐某、郭某和真正的駕駛員龍某三人已經被警方拘留,
主動投案拿自首當條件
2018年1月28日晚,安嶽縣檸都大道一輛凱迪拉克轎車碰撞電動二輪車,致騎車人李某當場死亡。交警到達現場時,凱迪拉克轎車駕駛人已離開現場。
次日淩晨2時許,唐某在凱迪拉克轎車車主郭某的陪同下,到安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投案。
投案的第一句話便問:“自己投案自首能不能就不算逃逸了。”
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連夜組織警力,
看似案子好像已經結束了,但民警對現場細節進行詳細詢問時,唐某的陳述明顯與現場不符,很多情況唐某的描述與現場完全不符。
遭審訊細節漏洞百出
審訊民警初步判斷唐某是來“頂包”的。此時,車主郭某也到案了,並聲稱事發時是一道前來的,就是唐某駕駛的車輛。可郭某的證詞同樣與前兩者對不上。
為了查明事故真相,事故處理中隊民警連夜調取、查看事故現場及周邊的監控錄影分析案情。細心的民警發現,在事發後不久,現場來了一輛計程車,車上下來一名男子,該男子就是唐某。民警又查找到該計程車並調取了車內的監控錄影,
唐某肯定不是凱迪拉克的駕駛人!那誰才是真的駕駛人?郭某為何堅稱是唐某是駕駛人?帶著疑問,警方開展了進一步審訊。
見證據如實供認犯罪事實
唐某始終堅持稱是自己開的凱迪拉克轎車,郭某也一直稱是唐某開的車。
審訊持續到上午10時左右,審訊人員拿出了必殺,適當的放出一些證據,用“陽謀”攻克對方內心防線。唐某、郭某看了唐某乘坐計程車的視頻後,面對鐵證,他們不得不承認了其幫助朋友龍某頂包,同時讓車主郭某作偽證的事實。
原來,當晚唐某本來在家睡覺,突然接到朋友龍某的電話,稱自己喝了酒開車撞到人了,叫唐某去頂一下。唐某接到電話,沒有猶豫就起床打車到了現場,到了現場就見到了龍某及車主郭某。三人就躲在現場附近的地方商量:由唐某去給龍某頂包說事發時是自己開的車,由車主郭某去指認事發時就是唐某開的車,商量好了以後,龍某就走了,車主郭某就陪同唐某來投案。本以為天衣無縫,結果還是被發現了。
10時30分許,龍某迫于壓力到交警大隊投案,如實地陳述了1月28日晚上喝酒後駕駛凱迪拉克轎車碰撞電動二輪車至騎車人死亡,因害怕自己喝了酒被交警發現,叫朋友唐某來頂替、並叫車主郭某幫助作偽證的事實。
至此,“1.28”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逃逸頂包案成功告破,嫌疑人全部歸案。1月29日18時,安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將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龍某、涉嫌包庇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和唐某3人送達安嶽縣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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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現場就見到了龍某及車主郭某。三人就躲在現場附近的地方商量:由唐某去給龍某頂包說事發時是自己開的車,由車主郭某去指認事發時就是唐某開的車,商量好了以後,龍某就走了,車主郭某就陪同唐某來投案。本以為天衣無縫,結果還是被發現了。10時30分許,龍某迫于壓力到交警大隊投案,如實地陳述了1月28日晚上喝酒後駕駛凱迪拉克轎車碰撞電動二輪車至騎車人死亡,因害怕自己喝了酒被交警發現,叫朋友唐某來頂替、並叫車主郭某幫助作偽證的事實。
至此,“1.28”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逃逸頂包案成功告破,嫌疑人全部歸案。1月29日18時,安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將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龍某、涉嫌包庇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和唐某3人送達安嶽縣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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