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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發生在我身邊的買房奇葩故事

最近《吐槽大會》第二季正在熱播、《奇葩說》第五季的先行篇《奇葩大會》第二季本週末也要播出了!喜歡看吐槽類綜藝的網友越來越多,為什麼?因為這些話題太能夠與自己產生共鳴了: 畢竟生活中奇葩無處不在,

吐槽當然就有了意義。

都說人生如戲,其實生活中不缺乏比戲劇還精彩的奇葩故事,戲劇來源於生活嘛。拿樓市奇葩故事來說,筆者身邊買房賣房,都會遇到各種想要吐槽一萬遍的奇葩事或人,編劇都不敢這麼寫。

二手房篇

吐槽情景故事一:看3套房簽約後房東反悔 違約金反而讓我賺了一年收入

故事主角:鄧某夫婦

年 齡:31歲

職 業:金融從業者

鄧某夫婦,剛結婚,不是武漢本地人。15年來武漢租了一套位於武昌的小兩室一廳的房子。由於小夫妻倆收入尚可,加上想在武漢有個屬於自己的家。夫妻倆就跟房東商量,想把租的那套房子買下來。結果價格談好,合同也簽好了之後,房東突然變卦說不賣了!我要等拆遷。

當然,房東還是賠了幾萬的違約金,15年那會兒首付只需要20萬元。

故事還沒有完,房子沒有買成,但是更堅定了他們倆買房的決心。第二次是2016年9月初,鄧某又去看了一套二手房,總價120萬元。在付過這套房子的定金後,在湊首付款的時間段裡,房東又提出毀約,鄧某很“幸運”地又得了三萬元的賠償款。

由於夫妻倆都有社保、公積金,2017年的限購也沒有攔住他們買房的腳步。

2017年12月,他們再次看中武漢的一套二手房,總價180萬元,定金交了之後,正在走貸款手續流程中,房東又提出不想賣房了,要再考慮。

鄧某無奈表示:如果這套房真不賣了,我靠這個違約金,都夠一年多收入了,生意不錯。問題是我真的想買房,馬上準備要寶寶,沒有房,日子難過啊。現在光谷上班,房子也是從漢口看到了漢陽。這屢次被毀約,都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了。

吐槽情景故事二:付過定金覺得房子太破想退房 正巧房東嫌定價便宜不賣了

故事主角:小季

年 齡:25歲

職 業:公司職員

小季,在武漢的高校畢業已經3年。畢業後直接進了一家還算不錯的企業。2017年武漢買房難,各種搶房、房慌的新聞襲來。加上女朋友也在催他買套房結婚,

搞得他心裡慌慌,擔心自己買不到房。於是盲目地沖進二手房門店選了套房子,給房東付了20萬定金。

這套位於礄口寶豐路的房子,屬於市中心的老破小,不便宜,關鍵還是“團結戶”——就是衛生間和廚房在走道對面的那種。付過定金後,再看這房子,朋友、同事都跟他潑冷水,他有點動搖了。

他開始糾結了,買下房子吧,心理不爽;不買吧,那30萬元的定金就打了水漂。巧的是,在他正愁著怎麼找房東毀約時,房東突然也不想賣了——聽仲介口風是覺得價格賣便宜了。

為了毀約,房東還拼命找理由說:說…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但這房子以前死過人,是凶宅!請問你還買嗎? 啊,這樣啊,那不買了。就這樣,小季順利拿回了30萬元的定金。

吐槽情景故事三:房子還未過戶,房東“先走一步”

故事主角:範某

年 齡:28歲

職 業:公司白領

範某,武漢本地人,在2017年2月看中一套位於臺北路某社區的二手房。在仲介帶領下看過2次之後,跟賣房人以及仲介方簽了三方合同,並交了40萬元的首付款。由於房子是空著的,交了首付之後,賣房人也把鑰匙交給了範某。

接下來,範某一直配合仲介辦理房屋貸款手續,等貸款手續辦理下來,就可以過戶了。可怎麼也想不到,仲介突然通知範某,稱賣房人突然過世,賣房人的兒子稱房子是他的,拒絕過戶。

結果可想而知,他們沒辦法只能等法院依法判決,結果是:房東家返還全部購房款給範某。

新房篇

吐槽情景故事四:托關係都拿不到的房,卻在售樓部等來了希望

故事主角:王某

年 齡:32歲

職 業:銷售

王某是武漢市郊的,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主城區到處看房。大家都知道現在買房難,前不久王某看上中了武漢某個熱點樓盤,各種找人托關係,都說沒辦法。

當然,他是明天就要開盤今天才去找關係的那種人,你讓開發商怎麼排?現在開發商最頭疼的事情之一,就是怎麼擺平關係戶。

沒辦法的王某就在售樓部裡無奈地幹坐著。然後,奇跡發生了:突然來了個陌生人,主動過來跟他搭訕,說他不想買了,把認籌名額賣給他。

注意,是一個認籌的名額,並不能保證買到。但中簽率挺高的,大概有八成左右的概率吧。多少錢?1萬塊錢。

說它便宜吧,它只是一個認籌名額啊,不能保證買到,有可能一萬塊錢就打水漂了。

說它貴吧,經常聽說市場上什麼茶水費、公關費,一收就是大幾萬,上十萬。現在只要一萬塊錢,還有80%的概率買到房子,似乎很划算。

結局是,他真的買到了,還挑到了不錯的樓層、不錯的戶型。我們只能感歎,這種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還是要小心一些,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那麼好的運氣。

吐槽情景故事五:2萬元轉出的購房名額 現在想花4萬元買回來

故事主角:陳某

年 齡:23歲

職 業:網路編輯

陳某,一個普通購房者,關注某個樓盤大半年了,一直在為買到這套房做著準備。

2017年8月份的時候,該樓盤開始認籌了。陳某很幸運,成功認籌了一套房子,也選了自己想要的層數戶型,可以說是很圓滿了。

可惜,事情沒有這麼圓滿。在認籌現場,陳某看見很多購房者沒有認籌成功,頓時動起了歪腦筋,想在現場把自己認籌號轉賣出去。

由於這是一個很多人想要的熱門樓盤,陳某很快在現場就找到了一個買家。對方花了2萬塊錢,買下了這個認籌號。

但是,上午剛把名額轉讓給別人的陳某,回家就開始後悔了。在家人的催促下,他給銷售員打電話,希望銷售員能幫他聯繫對方,他願意再加價2萬元,以4萬元的價格把房子的認籌號重新要回來。

吐槽情景故事六:房子上登記我倆的名字,還沒開始還貸我們卻分手了

故事主角:熊某

年 齡:26歲

職 業:未知

熊某和前女友都是武漢本地人,兩人交往了1年後,準備為結婚買房。

2016年10月,兩人在後湖看了幾個樓盤,最後看中了一個項目的房子。從選房到簽合同,差不多一個星期的時間,事情也辦得比較順利。

結果,沒過幾個月,熊某跑售樓部說,想把購房合同的名字改成他一個人的。問題是,網簽備案了,如果要減名,也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瞭解情況後才知道熊某和女朋友已經分手了,當初買房是男方付的首付,女方作為共同還款人還在還款。

在溝通的過程中得知,熊某的意思是等房產證下來之後滿兩年再賣,到時候再分財產。女方則不想因為一套房子還跟男方有關聯。最後女方妥協,決定等房產證下來滿兩年後再賣出去。

你身邊還有什麼關於買房的奇葩故事嗎?歡迎留言來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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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正愁著怎麼找房東毀約時,房東突然也不想賣了——聽仲介口風是覺得價格賣便宜了。

為了毀約,房東還拼命找理由說:說…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但這房子以前死過人,是凶宅!請問你還買嗎? 啊,這樣啊,那不買了。就這樣,小季順利拿回了30萬元的定金。

吐槽情景故事三:房子還未過戶,房東“先走一步”

故事主角:範某

年 齡:28歲

職 業:公司白領

範某,武漢本地人,在2017年2月看中一套位於臺北路某社區的二手房。在仲介帶領下看過2次之後,跟賣房人以及仲介方簽了三方合同,並交了40萬元的首付款。由於房子是空著的,交了首付之後,賣房人也把鑰匙交給了範某。

接下來,範某一直配合仲介辦理房屋貸款手續,等貸款手續辦理下來,就可以過戶了。可怎麼也想不到,仲介突然通知範某,稱賣房人突然過世,賣房人的兒子稱房子是他的,拒絕過戶。

結果可想而知,他們沒辦法只能等法院依法判決,結果是:房東家返還全部購房款給範某。

新房篇

吐槽情景故事四:托關係都拿不到的房,卻在售樓部等來了希望

故事主角:王某

年 齡:32歲

職 業:銷售

王某是武漢市郊的,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主城區到處看房。大家都知道現在買房難,前不久王某看上中了武漢某個熱點樓盤,各種找人托關係,都說沒辦法。

當然,他是明天就要開盤今天才去找關係的那種人,你讓開發商怎麼排?現在開發商最頭疼的事情之一,就是怎麼擺平關係戶。

沒辦法的王某就在售樓部裡無奈地幹坐著。然後,奇跡發生了:突然來了個陌生人,主動過來跟他搭訕,說他不想買了,把認籌名額賣給他。

注意,是一個認籌的名額,並不能保證買到。但中簽率挺高的,大概有八成左右的概率吧。多少錢?1萬塊錢。

說它便宜吧,它只是一個認籌名額啊,不能保證買到,有可能一萬塊錢就打水漂了。

說它貴吧,經常聽說市場上什麼茶水費、公關費,一收就是大幾萬,上十萬。現在只要一萬塊錢,還有80%的概率買到房子,似乎很划算。

結局是,他真的買到了,還挑到了不錯的樓層、不錯的戶型。我們只能感歎,這種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還是要小心一些,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那麼好的運氣。

吐槽情景故事五:2萬元轉出的購房名額 現在想花4萬元買回來

故事主角:陳某

年 齡:23歲

職 業:網路編輯

陳某,一個普通購房者,關注某個樓盤大半年了,一直在為買到這套房做著準備。

2017年8月份的時候,該樓盤開始認籌了。陳某很幸運,成功認籌了一套房子,也選了自己想要的層數戶型,可以說是很圓滿了。

可惜,事情沒有這麼圓滿。在認籌現場,陳某看見很多購房者沒有認籌成功,頓時動起了歪腦筋,想在現場把自己認籌號轉賣出去。

由於這是一個很多人想要的熱門樓盤,陳某很快在現場就找到了一個買家。對方花了2萬塊錢,買下了這個認籌號。

但是,上午剛把名額轉讓給別人的陳某,回家就開始後悔了。在家人的催促下,他給銷售員打電話,希望銷售員能幫他聯繫對方,他願意再加價2萬元,以4萬元的價格把房子的認籌號重新要回來。

吐槽情景故事六:房子上登記我倆的名字,還沒開始還貸我們卻分手了

故事主角:熊某

年 齡:26歲

職 業:未知

熊某和前女友都是武漢本地人,兩人交往了1年後,準備為結婚買房。

2016年10月,兩人在後湖看了幾個樓盤,最後看中了一個項目的房子。從選房到簽合同,差不多一個星期的時間,事情也辦得比較順利。

結果,沒過幾個月,熊某跑售樓部說,想把購房合同的名字改成他一個人的。問題是,網簽備案了,如果要減名,也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瞭解情況後才知道熊某和女朋友已經分手了,當初買房是男方付的首付,女方作為共同還款人還在還款。

在溝通的過程中得知,熊某的意思是等房產證下來之後滿兩年再賣,到時候再分財產。女方則不想因為一套房子還跟男方有關聯。最後女方妥協,決定等房產證下來滿兩年後再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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