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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抓,錢財難回,怎麼辦?

家裡被盜了,小偷抓到可是錢財回不來了啊?小偷都揮霍了。

員警不跟我說小偷家地址。案子到法院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我該怎樣維護我的權利呢?

首先,通過報案處理是對合法權益的最好保障,督促公安機關追繳髒物、責令退賠是目前保護合法權益的主要措施。

第一,我國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有追繳贓物的法定職責。現被盜錢財被小偷揮霍,導致無法追回。公安機關盡到了法定義務,小偷雖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隱私權,無權知道小偷的家庭地址,公安機關有保守秘密的責任。現小偷已經被抓獲,面對他的將是刑法的處罰,對於犯罪分子而言,刑事處罰是最嚴厲的打擊手段,小偷將面臨人身自由的剝奪和經濟方面的罰金雙重處罰。如無法退贓,將加重他的刑事處罰力度。

第二,盜竊的贓物無法追回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能另行起訴。根據《刑訴解釋》第一百三十九條,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故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法第六十四條有關問題的批復》的規定:“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

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據此,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具體內容,應當在判決主文中寫明;其中,判決前已經發還被害人的財產,應當注明。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被非法佔有、處置的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也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最後,公安機關有追繳贓物的法定職責,任何時候,只要發現被告人有財產,司法機關均可依法追繳或者強制執行。故督促公安機關及時追繳贓物是最好的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