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一車一件“黃背心”是假的 大慶司機朋友你是否被謠言擊中
原標題:網傳一車一件“黃背心”是假的
交警闢謠:只針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
網上盛傳的假消息。
2018年已經過去一個月了,可一些新交規的實施,讓很多人摸不著頭腦。
近日,網上有人傳新交規實施後,每一輛車都要備有反光背心,就像車上的滅火器一樣。如果不備齊,一旦被交警查獲,將會受到重罰。
這事究竟是真是假?對此,記者採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王健警官,為市民解除疑惑。
網友熱議反光背心
1月31日,市民王先生的車友群裡炸開了鍋,
議論此事時,有車友還發了一張警方宣傳新規的圖片,來證明此事。
圖片中稱,從2018年1月1日起,檢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反光背心,如果沒有,罰款200元、記12分。很多車友覺得圖片逼真,內容也應該屬實,所以,很多人都商量著去哪裡買反光背心。
看過這張圖片後,王先生覺得漏洞百出,
儘管這樣,還是有很多人,對圖片信以為真。
王先生在群裡,為大家進行了分析。可他的分析,很快就淹沒在車友的議論聲中。為此,王先生想借助媒體,找到權威部門為大家解惑。
網傳必備背心不可信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大隊的王健警官。
王警官表示,圖片上的很多處罰標準都不準確。交警罰款扣分,是按照省總隊法制部門出臺的規定進行的,沒有規定不能處罰,處罰標準也以總隊法制部門檔為准。
網路上出現的處罰標準,不可信。
王警官表示,網上傳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車年檢時均需配備反光背心”,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新修訂發佈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是我國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最基本的技術標準,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汽車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的汽車,並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為了安全可自行配備
王健警官表示,當前,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即俗稱的年檢)時,沒有對車輛是否配備反光背心的檢驗專案和要求。
下一步,將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修改機動車年檢配套標準。
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檢查項目,也只會針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
王健警官稱,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一樣,都是為了防止在緊急情況下,發生、次生事故的汽車安全裝置。
因此,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建議大家在新購汽車時,除了應檢查汽車是否配備了機動車三角警告牌外,對2018年1月1日起,出廠的汽車還應檢查生產廠家是否按規定配備了反光背心。
如果不是新車,車主自行配備,也不是什麼壞事。但不是網傳的一定配備。
王健警官稱,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一樣,都是為了防止在緊急情況下,發生、次生事故的汽車安全裝置。
因此,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建議大家在新購汽車時,除了應檢查汽車是否配備了機動車三角警告牌外,對2018年1月1日起,出廠的汽車還應檢查生產廠家是否按規定配備了反光背心。
如果不是新車,車主自行配備,也不是什麼壞事。但不是網傳的一定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