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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者破壞規則,就相當於解開栓在猛獸身上的鎖鏈,送羊肉入虎口

記得,學駕駛的第一天,教練是這樣叮囑大家:“珍愛生命,

遠離大貨車。”

不過,有的人,就是不信,小A仗著自己技術好,平時開車的時候,喜歡頻繁變道,左右加塞,蛇形行駛。反正,我坐過他一次車,就再也不敢乘坐了。

前不久,他在某快速路上,他又一次在炫車技的時候,急速變道,直接撞上了右側正常行駛的大貨車。

他的車幾乎直接鑽入了大貨車的底部,車頂被削平。

高速行駛中的大貨車,緊急情況下,如果急刹車,基本沒有用。在尖銳的刹車聲中,又被裹挾著滑行了近十米。小A難不死,不過,後果極其嚴重,頭顱重傷,肋骨多處骨折,脾臟受損,在醫院待了大半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他全責,一切損失自己承擔。

其實,我們知道,行駛在路上,小汽車處於弱勢,大貨車處於強勢。如果小汽車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出了事故,還能在後續的處理中獲得應得的賠償。卻恰恰有像小A那樣作死的人,處於弱勢時,卻總喜歡挑戰這個規則,最終自作自受。

看微信中轉發,3月份,所有違章,都要扣分了,這個規定好。如果所有的小汽車司機都自覺維護交通規則,就會形成一種有序的道路氛圍。大貨車遵守交通規則了,那小汽車也就安全了。

現實生活中,假設沒有交通規則,或者大家都對交通規則視若無睹,

那就會看到大貨車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小汽車無路可走。在規則面前,人人平等,特別是弱勢一方,更要自覺遵守。

現在,實行禮讓行人,這個規定本來很不錯,方便了行人的通行。不過,也有個電動車和行人,他們喜歡闖紅燈,

反正覺得我是弱勢都,你就得讓我,出了交通故事,你就得賠償我。

有人說,做人做事,得講規矩,特別是你不夠強大的時候,想想,還真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