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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失蹤半年,竟被殺害掩埋,挖出時已成白骨!一切緣於一滴眼淚

揚州人顏某做下個天大的案子

近日,他因涉嫌搶劫罪

被邗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曲折複雜

請耐心往下看

女租客不告而別

莫名消失半年

揚州姑娘李靜家住泰安鎮,平時和父母住在一起,家中閒置的房屋長期對外出租。

去年7月6日,一名中年女子租了李家的兩間廂房。李靜在登記租客身份資訊時,看到了這位中年女子的身份證,資訊顯示,她叫阿雯,1970年出生,儀征人。

當晚,阿雯駕駛一輛轎車過來,住進了其中一間廂房,

另一間廂房則用來存放她的幾十件秋冬大衣。

接下來的時間裡,李家人像往常一樣,白天外出上班,晚上回家休息。閒暇時,他們和阿雯會在一起拉家常。其間,阿雯提起,她在揚州做生意,有幾間門面房,經濟條件還不錯,只因鎮上人少,空氣清新,才想到這裡租房。

去年7月19日,李靜陪母親外出吃喜酒,回家時發現,阿雯放在外面的一雙皮涼鞋,被自家狗咬壞了。李靜母女過意不去,

準備第二天上門賠不是。怎料,次日早上,未等母女倆登門,阿雯就發現鞋子被咬,埋怨李家的狗不像話,說完就開車出了門。

李家人以為阿雯正在氣頭上,開車出去散心了,就沒當回事。但是,他們做夢也想不到,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阿雯。當晚,阿雯沒回來住。此後,她一直都沒回來,李家人偶爾路過阿雯所住的廂房,往裡一看,放在出租房的物品,和阿雯走那天的擺設一樣。

一直到去年11月份,

揚州天氣一天比一天冷,阿雯人沒回來,放在廂房裡的幾十件秋冬大衣也沒被動過。時間一長,李家人坐不住了,因聯繫不到阿雯,他們就想聯繫她的親友,想問問是怎麼回事。

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李靜翻窗進入阿雯的廂房,找到一個被拆開的快遞包裹,

上面有個“葉亮”的電話,李靜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撥打了對方的電話,把情況告知對方。

妹妹失蹤半年

哥哥尋人未果報警

接電話的葉亮,是阿雯的前男友。

去年7月中旬,葉亮從外地回揚州後,想找阿雯要回他購車時的出資款,可一直未找到她。原本,他以為阿雯是故意躲著他。去年10月,葉亮把阿雯老家、門面房及租住房都跑了個遍,可仍沒找到人。一時間,阿雯仿佛人間蒸發了。

接到李靜的電話後,葉亮再想起這件尋人未果的事,不禁覺得不對勁,立即把這一情況轉告給了阿雯的哥哥——大偉。

得知這一消息時,大偉差不多已和阿雯失聯了6個月。在大偉的印象中,2017年7月之前,阿雯還時不時向大偉傾訴感情生活的煩心事,但之後,阿雯搬了新家,就沒再和他聯繫過。

掛了葉亮的電話後,大偉頓時緊張起來,趕緊四處打聽妹妹的下落。此時,他才得知,妹妹不止跟他斷了聯繫,連她兒子的生活費也好幾個月沒給了,這在以前從未發生過。

直至今年1月12日,大偉仍未找到阿雯,懷疑阿雯遭遇不測,到泰安派出所報案。

警方介入偵查

失蹤女子只剩屍骨

接到報案後,警方組織力量對阿雯失蹤一事進行調查。經對阿雯出租屋現場勘查,並沒有發現阿雯有準備長期離家的跡象,後通過調查,民警找到了阿雯最後的活動軌跡:去年7月20日上午7時許,她駕車經過揚州大橋查報站;中午11時許,她在揚州一家銀行取款8.8萬元。此後,再沒有她的任何活動軌跡。

通過分析,警方判定,阿雯極有可能遭遇搶劫,於1月14日對“阿雯被搶劫案”立案偵查。後經大量走訪、排查,鎖定男子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18日晚上8點左右,民警在梅莊新村北門路口一小吃店內,抓獲顏某。經審訊,顏某交代,他因圖謀阿雯賣車款將其殺害並埋屍。

掌握這一情況,民警隨即根據顏某指認,趕至埋屍地點,挖出一堆較為完整的人體屍骨。經鑒定,該屍骨與阿雯之子血樣基因型符合血緣關係。

顏某和阿雯是什麼關係?他為何要對她下此毒手?歸案後,顏某進行了一一交代。

負債累累遭逼債

幫人賣車起貪念

顏某,1974年出生,揚州人,案發前是一名計程車駕駛員。據顏某交代,他和阿雯相識於2015年九十月份,當時,阿雯乘坐他的計程車,可她上車後一直哭,說不清目的地。

顏某經詢問得知,阿雯和丈夫發生矛盾,身份證被丈夫收走,無處可去。聽了阿雯的遭遇後,顏某建議她先找個旅館休息一下,並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她開了一間房。對此,阿雯很是感激,和顏某互留聯繫方式。此後,一旦有需要用車的時候,她就聯繫顏某。就這樣,兩人漸漸熟悉起來。

阿雯有車後,因為忙分不開身,偶爾也會把車鑰匙交給顏某,請他開她的車去接親友,遇到賣房等處理不來的事時,她也會求助顏某。

2017年4月,阿雯請顏某幫忙賣車,並許諾會給他5000元報酬。但顏某並不滿足於此。

原來,在跑計程車之前,顏某曾辦了一家機械加工廠,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為此,顏某欠下外債。為了還債,顏某向親友及小額貸款公司、網貸平臺借了大量債務,拆東牆補西牆,直到2017年7月左右,他在外面尚欠20多萬元未還,一直遭人追債。

阿雯委託他賣車時,顏某被債主逼債逼得正緊,急需要錢,他盤算著,在幫阿雯賣車過程中,把阿雯的賣車款騙走,用於還債。

車主不想賣車

他為搶車殺害車主

不久,顏某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一個買家,對方想先看車。

2017年7月19日,阿雯把她汽車鑰匙交給顏某,請他去接她兒子。當天中午,在阿雯陪兒子吃飯時,顏某把汽車開出去給買家驗貨,並向買家謊稱,車主欠他債,讓買家直接把車款給他,來沖抵債務。但買家不肯,提出兩個條件:看車主的委託書;把車款直接匯給車主的銀行帳戶,就算只是走個賬也行。否則,就不同意交易。

2017年7月20日,顏某謊稱朋友沒帶銀行卡,借用了阿雯的銀行卡收款。阿雯沒有防備,答應下來,接收到買家匯來的8萬余元購車款後,被蒙在鼓裡的她把這筆錢取出來交給顏某,顏某將該錢款又交給買家。就這樣,完成走賬過程。

當日下午5時許,顏某駕駛阿雯汽車,把阿雯帶至槐泗鎮一公車站臺北側。汽車停下後,顏某坐到副駕駛後座,與坐在副駕駛的阿雯商談賣車事項。但阿雯不肯賣車了,為此,兩人發生爭執。顏某從汽車後座卡住阿雯,並使用副駕駛的安全帶勒住阿雯的脖子,將其殺害,後駕車將屍體轉移至其汽車後備箱內。

當天晚上11點左右,顏某將阿雯轎車交給買家,並偽造了阿雯的筆跡填寫了賣車委託書,後取得賣車贓款8萬餘元。

次日(21日)淩晨,顏某駕駛自己的汽車,把阿雯屍體帶到公道鎮一沿壩水泥馬路南側處,將阿雯屍體掩埋。

為防止阿雯屍體被人發現,同月22日淩晨,顏某駕車裝載磚、紅沙,再次來到埋屍地點,用磚、紅沙將埋屍地點再次覆蓋。他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掩蓋自己的罪行,可沒想到,作案半年後落入法網。

妹妹不止跟他斷了聯繫,連她兒子的生活費也好幾個月沒給了,這在以前從未發生過。

直至今年1月12日,大偉仍未找到阿雯,懷疑阿雯遭遇不測,到泰安派出所報案。

警方介入偵查

失蹤女子只剩屍骨

接到報案後,警方組織力量對阿雯失蹤一事進行調查。經對阿雯出租屋現場勘查,並沒有發現阿雯有準備長期離家的跡象,後通過調查,民警找到了阿雯最後的活動軌跡:去年7月20日上午7時許,她駕車經過揚州大橋查報站;中午11時許,她在揚州一家銀行取款8.8萬元。此後,再沒有她的任何活動軌跡。

通過分析,警方判定,阿雯極有可能遭遇搶劫,於1月14日對“阿雯被搶劫案”立案偵查。後經大量走訪、排查,鎖定男子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18日晚上8點左右,民警在梅莊新村北門路口一小吃店內,抓獲顏某。經審訊,顏某交代,他因圖謀阿雯賣車款將其殺害並埋屍。

掌握這一情況,民警隨即根據顏某指認,趕至埋屍地點,挖出一堆較為完整的人體屍骨。經鑒定,該屍骨與阿雯之子血樣基因型符合血緣關係。

顏某和阿雯是什麼關係?他為何要對她下此毒手?歸案後,顏某進行了一一交代。

負債累累遭逼債

幫人賣車起貪念

顏某,1974年出生,揚州人,案發前是一名計程車駕駛員。據顏某交代,他和阿雯相識於2015年九十月份,當時,阿雯乘坐他的計程車,可她上車後一直哭,說不清目的地。

顏某經詢問得知,阿雯和丈夫發生矛盾,身份證被丈夫收走,無處可去。聽了阿雯的遭遇後,顏某建議她先找個旅館休息一下,並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她開了一間房。對此,阿雯很是感激,和顏某互留聯繫方式。此後,一旦有需要用車的時候,她就聯繫顏某。就這樣,兩人漸漸熟悉起來。

阿雯有車後,因為忙分不開身,偶爾也會把車鑰匙交給顏某,請他開她的車去接親友,遇到賣房等處理不來的事時,她也會求助顏某。

2017年4月,阿雯請顏某幫忙賣車,並許諾會給他5000元報酬。但顏某並不滿足於此。

原來,在跑計程車之前,顏某曾辦了一家機械加工廠,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為此,顏某欠下外債。為了還債,顏某向親友及小額貸款公司、網貸平臺借了大量債務,拆東牆補西牆,直到2017年7月左右,他在外面尚欠20多萬元未還,一直遭人追債。

阿雯委託他賣車時,顏某被債主逼債逼得正緊,急需要錢,他盤算著,在幫阿雯賣車過程中,把阿雯的賣車款騙走,用於還債。

車主不想賣車

他為搶車殺害車主

不久,顏某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一個買家,對方想先看車。

2017年7月19日,阿雯把她汽車鑰匙交給顏某,請他去接她兒子。當天中午,在阿雯陪兒子吃飯時,顏某把汽車開出去給買家驗貨,並向買家謊稱,車主欠他債,讓買家直接把車款給他,來沖抵債務。但買家不肯,提出兩個條件:看車主的委託書;把車款直接匯給車主的銀行帳戶,就算只是走個賬也行。否則,就不同意交易。

2017年7月20日,顏某謊稱朋友沒帶銀行卡,借用了阿雯的銀行卡收款。阿雯沒有防備,答應下來,接收到買家匯來的8萬余元購車款後,被蒙在鼓裡的她把這筆錢取出來交給顏某,顏某將該錢款又交給買家。就這樣,完成走賬過程。

當日下午5時許,顏某駕駛阿雯汽車,把阿雯帶至槐泗鎮一公車站臺北側。汽車停下後,顏某坐到副駕駛後座,與坐在副駕駛的阿雯商談賣車事項。但阿雯不肯賣車了,為此,兩人發生爭執。顏某從汽車後座卡住阿雯,並使用副駕駛的安全帶勒住阿雯的脖子,將其殺害,後駕車將屍體轉移至其汽車後備箱內。

當天晚上11點左右,顏某將阿雯轎車交給買家,並偽造了阿雯的筆跡填寫了賣車委託書,後取得賣車贓款8萬餘元。

次日(21日)淩晨,顏某駕駛自己的汽車,把阿雯屍體帶到公道鎮一沿壩水泥馬路南側處,將阿雯屍體掩埋。

為防止阿雯屍體被人發現,同月22日淩晨,顏某駕車裝載磚、紅沙,再次來到埋屍地點,用磚、紅沙將埋屍地點再次覆蓋。他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掩蓋自己的罪行,可沒想到,作案半年後落入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