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 | 加裝電梯“過來人”:弄清產權人、注意這個“三分之二”
去年電梯加裝的熱潮來到茶滘以後,各個社區的籌備組也相繼建立。為了成功安裝電梯,這些熱心居民忙碌在社區各個角落,走訪、溝通、收集資料……
為促進各籌備組交流,12日下午,
金蘭路16號、秋蘭路12號和劍蘭路10號加裝電梯進展相對較快,目前正在進行批前公示,等待國規局的許可證。此次分享會邀請了這三棟樓籌委會負責人李伯,
據瞭解,金蘭社區大多數都是90年代地鐵工程的回遷房,公房占比較高,在收集業主同意書這個階段,需要公房單位——地鐵拆遷相關部門簽署同意書。但是地鐵拆遷相關部門長期委託物業公司向房客收租,導致業主們都誤認為該物業公司是產權人。整個過程兜兜轉轉,有的業主表示在這個階段耽誤了兩三個月,
金蘭路16號的李伯也在這裡卡了3個月,“籌委會建立之初,最先要做的就是摸清每家每戶真正產權人身份,特別是公房單位,不然以後的工作一直‘蒙查查’,沒有進展。”李伯說,金蘭路16號共有住戶48戶,其中公房單位就有17戶。
李伯對大家說,業主同意書最好複印3份,用簽字筆簽字。另外,產權證明附頁每一頁都要簽名。“業主們要團結一心,才助於電梯加裝能更快惠及自身。”
吳小姐分享經驗時提醒,在前期一定要弄懂加裝電梯相關政策,才能不被細節耽誤進程。“‘三分之二’最容易被忽視,區國規局要求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加裝電梯),‘等於三分之二’都不能過關。”她表示,一個單位在同一棟擁有兩戶或者兩戶以上的房時,
目前,金蘭社區其餘7棟樓的加裝電梯工作還在收集資料過程中。據瞭解,金蘭社區黨總支部還會繼續展開籌備組討論會,
【圖文記者 早茶】
【編輯 蟲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