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公佈!5月31日前請抓緊申請
補貼範圍
符合補貼資金要求的新能源汽車
指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初始登記的必須是已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6年第1-5批)的車型,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初始登記的必須是已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7年第1-12批)的車型。
補貼標準
公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
公車以外的其他車輛,新能源乘用車按照每輛車最高不超過1萬元、新能源客車按照每輛車最高不超過4.5萬元、新能源專用車按照每輛車最高不超過3萬元標準,給予補貼。
補貼上限同時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其他事項
申報時間截至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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