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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準強軍目標 立起新時代全面從嚴治軍新標準

近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總則中專門增寫“聚焦備戰打仗”條目;在“軍人職責”條款中,增加“不怕犧牲、提高打仗本領、衝鋒在前、忠誠勇敢”等內容;新增軍事訓練管理章節,

明確軍人應當嚴格執行通用體能訓練標準,落實軍人體重強制達標要求;擴充節日戰備的內容規範。

《紀律條令待安置人員、單獨參加社會活動人員、赴國級以上單位應當對使用人員的姓名、部職別、電話號碼和行動電話品牌型號,以及微信號、QQ號等進行登記備案”,取消了因工作需要並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方可使用行動電話的限定條件。

二是明確“基層單位官兵在由個人支配的課外活動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等時間,可以使用公網行動電話。不使用時,通常集中保管。具體使用時機和管理辦法,由旅軍銜、首次單飛、停飛、授獎授稱授勳、軍人退役、紀念、迎接烈士、軍人葬禮、迎外儀仗等17種主要儀式進行了規範,首次明確在多種儀式中,可以邀請軍人親屬參加,有利於進一步增強軍人的職業榮譽感和家庭成就感。
同時,軍兵種可以按照新條令授權規範特色禮儀。

●記者:新條令在有關儀式中設置了“鳴槍禮”環節,這在我軍尚屬首次,主要考慮是什麼?

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鳴槍禮”是軍隊特有的一種禮儀。在軍人葬禮、重大紀念活動等儀式中使用“鳴槍禮”,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軍隊的通行做法,我軍也有不少實踐。2009年邱光華機組紀念雕像揭幕、2015年安葬志願軍烈士遺骸、2016年維和烈士安葬等儀式中,

都使用了“鳴槍禮”,告慰英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新條令在為“參加作戰、訓練和執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犧牲的軍人”舉行葬禮儀式,以及紀念儀式中設置“鳴槍禮”環節,明確了禮兵人數、鳴槍次數、實施步驟、動作要領等規範,以更好地表達對烈士的褒獎、悼念和尊重。

●記者:新條令在附則中明確,“本條令實施期間,中央軍委為推行國防和軍隊重大改革舉措制定的相關規定與本條令不一致的,

按照中央軍委新的規定執行。”請問這出於什麼考慮?

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授權性條款。目前正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之際,中央軍委將陸續出臺與改革相配套的政策制度規定,三大條令在附則中都專門增加這一授權性條款,標誌著依法治軍又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也就是說,新條令施行以後,除了中央軍委,

各級各單位都不得擅自出臺任何與新條令相悖的規章制度,更不允許搞任何形式的“土政策”“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