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宜賓首部地方性法規將於4月15日公佈實施

4月13日,《宜賓市地方立法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舉行,

該《條例》是宜賓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在我市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於4月15日公佈實施。

宜賓是全省首批獲准行使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之一,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出臺地方立法程式法規作為我市的首個立法專案予以推進,擬通過《條例》定則明權、定規立矩,管好權、用好權,使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自始至終沿著規範化、科學化、民主化的軌道運行。

《條例》共八章六十六條,《條例》進一步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對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畫和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設置了具體的程式規範;詳細設置了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對市人民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程式進行了規定。《條例》的規定內容,充分體現了《立法法》關於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的要求,

體現了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党領導立法工作、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科學立法工作新格局的要求,體現了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則精神。

就貫徹實施好《條例》,會議指出要切實抓好思想上認識到位、行動上真切落實、保障上主動跟進等三方面工作。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鄧前衛通報《宜賓市地方立法條例》制定的相關情況,

並就貫徹實施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