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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頒佈 文明行為受表彰將入信用檔案

​4月15日,《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實施啟動儀式集中宣傳活動在市民廣場舉行。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李均,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偉文,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宏出席儀式。

​為鞏固提升蘭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市民行為,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水準,
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蘭州市制定《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