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併 時間可以來的更快一些
昨天(2018年4月13日)晚上,微信朋友圈陸續傳來諸多國地稅合併的最新消息,
2018年3月13日,國務委員王勇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做關於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鑒於國地稅機構合併的重要性,原本並不屬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內容範疇的“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被單獨提及。說明指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2018年3月13日上午,在全國兩會“部長通道”,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接受媒體採訪。在回答主持人關於稅務部門今後如何推進改革的提問時,王軍局長指出:稅務部門機構改革的方案,是一個利民、利企、利稅、利國的好方案,我們堅決擁護、完全贊同。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我們將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當天上午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2018年3月21日,新華社全文發佈了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方案第(四十六)項規定如下: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國家稅務總局要會同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稅務系統党的領導,做好党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原則,完善結構佈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方案還提出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實到位。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我們理解,這個方案要求的是所有地方機構改革的最後時間表,國地稅合併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調整,理應比其他機構改革更快一步、更前一步。
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國家稅務總局要會同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稅務系統党的領導,做好党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原則,完善結構佈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方案還提出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實到位。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們理解,這個方案要求的是所有地方機構改革的最後時間表,國地稅合併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調整,理應比其他機構改革更快一步、更前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