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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醫大師路志正:清法運用之體會

前言

清法,乃治療溫熱疾病和臟腑內熱常用法則之一,系根據《素問·五常政大論》“治溫以清”和“治熱以寒”,《素問·至真要大論》“熱者寒之,溫者清之”的治則而來。

漢·張仲景在繼承《內經》《難經》的基礎上,

在其《傷寒雜病論》中,創制了一些治療溫熱疾病的著名方劑,至今應用不衰,為清法方劑的建設樹立了良好的典範。

清·程鐘齡首先明確提出清法為八法之一,指出:“清法,當清其熱也,臟腑有熱則清之”,對清法的運用和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餘在50年臨證實踐中,深深體會到在臨床上,屬火、熱之邪致病者極為常見。故六氣之中,火居其二,病機十九條中,論火、熱者九,幾近二分之一。

金·劉完素提出“六氣皆可化火”的論點,將火、熱所致的疾病,擴大到50餘種,喜用寒涼藥,後世因稱之為寒涼派。

明清以降,溫病學說已趨成熟,葉天士和吳鞠通分別提出了“衛氣營血辨證”與“三焦辨證”的治療規律,薛雪對濕熱病又有新的創見和發展,

為治療溫熱和濕熱病開創了更為有效的一大法門。

因此,餘對清法和溫病學等有關醫籍,廣為涉獵,深入研索,並緊密結合實踐,積之既久,亦少有心得,現簡述點滴,以作引玉之磚。

清法運用之體會

程鐘齡曾言:“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

百法備焉。” 加黃連、敗醬草、烏梅投之。疊經九診,早搏消失,追蹤觀察4月未復發。余如李東垣之清暑益氣湯,以治暑熱傷氣,汗出身重,神疲肢倦,不思飲食等症,均屬補而清之範疇。

此外,尚有溫而清、寒溫並用等圓機活法,不可不知。如口舌生瘡,為臨床所常見。心經實火,其治較易。而對於陰火內伏、久鬱不解之口舌生瘡,治癒較難。正如李東垣所說:“脾胃氣虛,則下流于腎,陰火得以稱其土位。

”致口舌生瘡反復發作,甚至長年不愈,則非清心瀉火等法所能愈。

因脾為至陰之髒,前人謂:“土厚則火斂,土薄則火浮。”表明脾胃虛弱,陰火上乘,而導致之慢性口瘡。其治溫中補虛以治本,清斂浮火以治標,方以理中東加黃連、黃柏、白芍等味,多易收功,溫而清也。

《傷寒論》中之痞證,由於脾惡濕喜燥、胃喜潤惡燥等生理特性,往往出現脾濕胃熱、濕熱鬱結、阻滯氣機、胃脘痞滿、升降悖逆之病機,

斯時之治,若徒清胃則脾虛更甚,專事溫脾則胃熱更熾,故仲景創辛開苦降、寒溫並用之瀉心湯,以達到消痞散滿、清熱除濕之目的,此寒溫並用之法也。

溫熱病中具有傳染性的,前人稱為瘟疫或溫毒。《內經》中即有“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的描述,清·周揚俊謂:“一人受之謂之溫,一方受之謂之疫。”(《溫熱暑疫全書》)說明疫病具有強烈的毒性和傳染性。

為此,在治療時行或天行感冒、發頤、爛喉痧、麻疹、白喉、暑溫等急性熱病時,特別要注意解毒藥物的選用,根據在氣、在營、在血之不同見證,防微杜漸,及早給以清熱解毒之劑,阻斷其病勢,防止傳變。

余師愚在《疫疹一得》中,創制清瘟敗毒飲,以治疫病氣營兩燔之重證,自謂其“無不屢試屢驗”。就是由白虎、犀角地黃湯與黃連解毒湯合併化裁而來,具有清氣、清營、涼血、解毒等綜合作用。余1960年在包鋼職工醫院搶救一大面積鋼水灼傷重症患者,合併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敗血症時,即以此方投之,從而轉危為安。

臨床上運用清法範圍甚廣,變化更多,首先以辨清虛實,實熱證固宜寒涼藥,但絕不是一派寒涼藥的堆積,而應有法度。

君不見瀉黃散中有藿香、防風;清胃散中有升麻;普濟消毒飲中有柴胡、薄荷;養陰清肺湯中用薄荷,均值得很好地思考,從中受到啟迪。即使同是寒涼藥,也有辛寒、甘寒、苦寒、鹹寒之異,其功能主治自是有別,因此,須對寒涼藥物的性味、功能、主治、歸經下番功夫,便於熟練掌握和運用。

前人謂“外感之火以涼為清,內傷之火以補為清”,確從臨床實踐中來。對於虛熱則不宜苦寒藥物,以免虛虛之弊。《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指出諸寒之而熱者,非火之有餘,而是真陰之不足,當壯水之主,滋陰以退熱。

苦寒藥雖能泄熱降火,直折炎上之勢,但宜中病即止,不可過用,否則“療熱未已,內寒又生”,甚至引起胃腸出血。且久服易化燥傷陰,以苦能堅能燥,性皆沉降,燥則亡陰,而火愈熾,前人“苦寒化燥”之論,不可忽視。為此,在應用清法時,對年老體弱,臟腑虛衰,胃納不健,脾虛便溏者,宜禁用。

以上僅是個人點滴體會,不當處望指謬。

本文選自《路志正醫論集》,人民衛生出版社,作者:路志正。人衛中醫編輯整理。

在治療時行或天行感冒、發頤、爛喉痧、麻疹、白喉、暑溫等急性熱病時,特別要注意解毒藥物的選用,根據在氣、在營、在血之不同見證,防微杜漸,及早給以清熱解毒之劑,阻斷其病勢,防止傳變。

余師愚在《疫疹一得》中,創制清瘟敗毒飲,以治疫病氣營兩燔之重證,自謂其“無不屢試屢驗”。就是由白虎、犀角地黃湯與黃連解毒湯合併化裁而來,具有清氣、清營、涼血、解毒等綜合作用。余1960年在包鋼職工醫院搶救一大面積鋼水灼傷重症患者,合併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敗血症時,即以此方投之,從而轉危為安。

臨床上運用清法範圍甚廣,變化更多,首先以辨清虛實,實熱證固宜寒涼藥,但絕不是一派寒涼藥的堆積,而應有法度。

君不見瀉黃散中有藿香、防風;清胃散中有升麻;普濟消毒飲中有柴胡、薄荷;養陰清肺湯中用薄荷,均值得很好地思考,從中受到啟迪。即使同是寒涼藥,也有辛寒、甘寒、苦寒、鹹寒之異,其功能主治自是有別,因此,須對寒涼藥物的性味、功能、主治、歸經下番功夫,便於熟練掌握和運用。

前人謂“外感之火以涼為清,內傷之火以補為清”,確從臨床實踐中來。對於虛熱則不宜苦寒藥物,以免虛虛之弊。《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指出諸寒之而熱者,非火之有餘,而是真陰之不足,當壯水之主,滋陰以退熱。

苦寒藥雖能泄熱降火,直折炎上之勢,但宜中病即止,不可過用,否則“療熱未已,內寒又生”,甚至引起胃腸出血。且久服易化燥傷陰,以苦能堅能燥,性皆沉降,燥則亡陰,而火愈熾,前人“苦寒化燥”之論,不可忽視。為此,在應用清法時,對年老體弱,臟腑虛衰,胃納不健,脾虛便溏者,宜禁用。

以上僅是個人點滴體會,不當處望指謬。

本文選自《路志正醫論集》,人民衛生出版社,作者:路志正。人衛中醫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