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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養媳是如何生活的? 每晚睡前必做1件事,放到現在沒人能夠接受

古時候,有這樣一種人群,對現在的人們來說是陌生的,她們就是童養媳。年幼的女孩子,家中一貧如洗,或是父母欠下巨額債務,無力償還,日常的生活無法維持,於是,父母就會把女兒送給富裕人家做童養媳。

對童養媳這一稱呼還是從電視劇《婉君》瞭解的,清末民初從小,年幼的婉君被賣到周家做沖喜新娘,是的,那時候的婉君就是我們所說的童養媳。婉君的故事看哭了一代又一代人,觀眾都在為婉君的遭遇感到惋惜。

童養媳起源于周朝,

秦漢時期逐漸發展盛大,到了民國時期最為鼎盛。做童養媳的女孩子基本都是家庭貧窮的狀況,父母沒有辦法養活女兒,把女兒送到富裕家庭做童養媳,減輕家庭負擔。

對於富裕的人家,家中有年幼的兒子,收來一個童養媳,只是多一雙筷子吃飯,而且還能伺候公婆,服侍她所謂的丈夫,平時能為家中幹活,既能當傭人,又能當兒媳。

對於這種雙方都適合的事,

在舊社會傳播廣泛。那時候從女孩到女人,她們的地位都十分低,只能被動的接受,沒有人考慮她們的想法,也沒有人問一問她們自己的意願。

童養媳被帶到婆家後,婆家不會讓她讀書識字,那時候人們的思想更加落後,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每天無休止做著家務。

如果碰到婆婆脾氣不好,時常做事不如婆婆的意就會遭受打罵虐待。

大約長到十四五歲的時候,婆家就會準備讓童養媳和兒子圓房。如果女孩不吵不鬧服服帖帖那麼必然不會受罪,若是童養媳反抗不從,或打或罵,捆綁強制,婆家就會採取手段強迫童養媳與兒子圓房。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漢朝時期的上官皇后,漢昭帝劉弗陵的皇后上官氏,六歲進宮,十二歲冊封皇后。即使是天潢貴胄也不例外,可見這一習慣是如何深入人們的思想,一直延續到解放後,童養媳的習俗才被廢除。

童養媳沒有選擇的權利,沒有人會問她喜歡什麼樣的丈夫,沒有人問她自己是否願意,所有的一切都是時代與環境強加到她們頭上。

無論丈夫是殘疾還是健全,是比自己大還是比自己小,她們只能被動接受,成為一個陌生男人的妻子,並且沒有說不得權利。

女子到婆家後,婆家人為了培養童養媳與自己兒子的感情,強迫童養媳每天為丈夫洗澡,美其名曰增進夫妻感情。這樣的事情放到現在是極其匪夷所思的事情,時代的不同,童養媳這一習俗無疑對女性是毀滅性的,是不公平的。她們今後的路也就固定了,不能拒絕,也沒有權利拒絕。

那是一個落後的時代,所以落後糟粕的思想常常會使人們走進死胡同,做出些違背常理的事情。事實上,童養媳的習俗告訴我們,先進的思想對人們多麼重要,也表現出古時三綱五常的影響是如何“深遠的”。那些舊社會已經去世的童養媳,面對生前悲慘的遭遇帶給她們的無疑是惋惜與悔恨。

不能拒絕,也沒有權利拒絕。

那是一個落後的時代,所以落後糟粕的思想常常會使人們走進死胡同,做出些違背常理的事情。事實上,童養媳的習俗告訴我們,先進的思想對人們多麼重要,也表現出古時三綱五常的影響是如何“深遠的”。那些舊社會已經去世的童養媳,面對生前悲慘的遭遇帶給她們的無疑是惋惜與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