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 有這樣一種人群, 對現在的人們來說是陌生的, 她們就是童養媳。 年幼的女孩子, 家中一貧如洗, 或是父母欠下巨額債務, 無力償還, 日常的生活無法維持, 於是, 父母就會把女兒送給富裕人家做童養媳。
對童養媳這一稱呼還是從電視劇《婉君》瞭解的, 清末民初從小, 年幼的婉君被賣到周家做沖喜新娘, 是的, 那時候的婉君就是我們所說的童養媳。 婉君的故事看哭了一代又一代人, 觀眾都在為婉君的遭遇感到惋惜。
童養媳起源于周朝, 秦漢時期逐漸發展盛大, 到了民國時期最為鼎盛。 做童養媳的女孩子基本都是家庭貧窮的狀況, 父母沒有辦法養活女兒, 把女兒送到富裕家庭做童養媳, 減輕家庭負擔。
對於富裕的人家, 家中有年幼的兒子, 收來一個童養媳, 只是多一雙筷子吃飯, 而且還能伺候公婆, 服侍她所謂的丈夫, 平時能為家中幹活,
對於這種雙方都適合的事, 在舊社會傳播廣泛。 那時候從女孩到女人, 她們的地位都十分低, 只能被動的接受, 沒有人考慮她們的想法, 也沒有人問一問她們自己的意願。
童養媳被帶到婆家後, 婆家不會讓她讀書識字, 那時候人們的思想更加落後,
大約長到十四五歲的時候, 婆家就會準備讓童養媳和兒子圓房。 如果女孩不吵不鬧服服帖帖那麼必然不會受罪, 若是童養媳反抗不從, 或打或罵, 捆綁強制, 婆家就會採取手段強迫童養媳與兒子圓房。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漢朝時期的上官皇后, 漢昭帝劉弗陵的皇后上官氏, 六歲進宮, 十二歲冊封皇后。 即使是天潢貴胄也不例外, 可見這一習慣是如何深入人們的思想, 一直延續到解放後, 童養媳的習俗才被廢除。
童養媳沒有選擇的權利, 沒有人會問她喜歡什麼樣的丈夫, 沒有人問她自己是否願意, 所有的一切都是時代與環境強加到她們頭上。
無論丈夫是殘疾還是健全, 是比自己大還是比自己小, 她們只能被動接受, 成為一個陌生男人的妻子, 並且沒有說不得權利。
女子到婆家後, 婆家人為了培養童養媳與自己兒子的感情, 強迫童養媳每天為丈夫洗澡,
那是一個落後的時代, 所以落後糟粕的思想常常會使人們走進死胡同, 做出些違背常理的事情。事實上,童養媳的習俗告訴我們,先進的思想對人們多麼重要,也表現出古時三綱五常的影響是如何“深遠的”。那些舊社會已經去世的童養媳,面對生前悲慘的遭遇帶給她們的無疑是惋惜與悔恨。
做出些違背常理的事情。事實上,童養媳的習俗告訴我們,先進的思想對人們多麼重要,也表現出古時三綱五常的影響是如何“深遠的”。那些舊社會已經去世的童養媳,面對生前悲慘的遭遇帶給她們的無疑是惋惜與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