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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實行新規:快遞不給送上門?不行!

近幾年,快遞代收點和智慧快遞櫃越來越多,讓人不用因為家裡無人收件而苦惱,

但卻引發新的問題--家裡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

相信很多市民遇到過類似情形

9日,圓通快遞員將其快遞送到驛站(社區內某超市),只發了一條短信讓其自取。湯先生當時家中有人,向快遞員瞭解情況時,卻被告知“不會送貨上門”。

“我撥打了兩次客服電話,進行了一次網上人工服務,三名客服都說現在都是到驛站自取,他們說這是現在快遞的一個政策,圓通只是率先施行,以後所有快遞都會這麼做。”湯先生說。

記者採訪一名快遞員時,對方表示:“如果社區門口的智慧快遞櫃還有空位置,

一般是放在櫃子裡,想要送貨上門的話,需要寄件人備註一下。”

網友評論炸了!有人覺得,快遞員時間很緊,直接放在快遞櫃裡也沒什麼不妥:

愛吃胡蘿蔔的貓:一天要送這麼多快遞,還會一家家送,那你們覺得有效率慢收不到快遞又要吐槽物流怎麼這麼慢

額米拖仸:這個也能拿來說事,一是安全隱私考慮,二是我出去拿一趟還鍛煉身體呢,

三是提高了社會效率,有啥不可

LEUNGNGANPING:我是就算在家,也拒絕快遞送上門

但也有網友覺得,不是不讓放,但不打聲招呼就擅自決定不太好:

夢音如月:應該讓收件人自己選擇。

怪怪金YO:工作日白天就不說啥了,周末節假日是否可以打個電話先問一下呢?問一下總沒事吧。有時候巨重的貓砂貓糧都要自己拿鏟屎官好辛苦的。

吳綺萱SHARON:你可以不送到我手上 你也得告訴我什麼時候放到哪兒了吧。

快遞拒送貨上門合規嗎?

在未與收件人商量的情況下,把快遞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然後短信或電話通知,這種做法又是否符合規定呢?

對此,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也就是說,快遞員將快遞寄放在快遞櫃的首要條件是:

征得收件人同意!!!

除此之外,關於快遞櫃,仍有問題亟待解決

比如:

快遞員直接把生鮮放入櫃,東西壞了誰負責?

收件人不知快遞入櫃,超時被收費誰買單?

取快遞要掃二維碼,洩露隱私怎麼辦?

“開箱驗收”無法保障,發生問題誰負責?

關於這些問題,你有什麼看法?或者你收寄快遞時遇到過什麼“奇葩事”?可以給小編留言~我們一起探討~

東西壞了誰負責?

收件人不知快遞入櫃,超時被收費誰買單?

取快遞要掃二維碼,洩露隱私怎麼辦?

“開箱驗收”無法保障,發生問題誰負責?

關於這些問題,你有什麼看法?或者你收寄快遞時遇到過什麼“奇葩事”?可以給小編留言~我們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