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金為什麼寧願背負欺師滅祖的駡名,也要離開郭德綱?
關於曹雲金離開郭德綱的原因,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媒體都已經分析過若干種版本了,但是說到底,無非是名利二字。
曹雲金在退出德雲社之前,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並以個人名義在外承接各種演出活動牟利。
但是,當初的德雲社就是這樣一種鬆散的合作模式,每個人都可以在外接邀請,賺多少都是自己的,和德雲社無關。如果德雲社有演出任務,要求演員們參加的話,再按比例分配勞務費用。現在來看,這種鬆散的模式弊端太多,而何雲偉與李菁的退出就是拿這種模式為藉口,即他們沒有外面的演出邀請時,德雲社負責排版的欒雲平不給他們安排演出,
在何雲偉與李菁退出以後,郭德綱意識到了這種鬆散模式必須要改變,於是提出德雲社和所有演員都簽一個合同,由公司統一安排演員所有的演出活動,差不多轉型為現在的經紀公司模式,
除了已經退出的人,所有人都簽了這個合同,而曹雲金成為唯一一個不想簽的人,當時說的是已經以個人的公司名義簽了很多演出合同,如果再簽德雲社的合同會違約;同時又說違約金過高,
說到底,還不是怕簽了合同被德雲社套牢嘛,畢竟自己認為翅膀已經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