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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古棗樹保護環境公益訴訟案二審開庭

來源:中國新聞網

河南新鄭古棗樹保護環境公益訴訟案二審18日在鄭州航院公開審理,

圖為在校師生及各界代表參與旁聽。 魏海勇 攝

中新網鄭州4月19日電 (劉鵬 高光)記者19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河南新鄭古棗樹保護環境公益訴訟案,二審於18日公開開庭審理。庭審共持續近三個小時,合議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18日上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綠發會)訴新鄭市薛店鎮政府、新鄭市薛店鎮花莊村委會、新鄭市教體局、新鄭市林業局、新鄭市旅遊和文物局環境侵權糾紛案二審在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公開開庭審理。

圖為庭審現場。 魏海勇 攝

因該案涉及古棗樹保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一直以來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當日的合議庭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韶華、環資庭庭長鄒波、副庭長高光組成,王韶華副院長擔任審判長。

原告中國綠發會一審中訴稱,新鄭市薛店鎮政府、花莊村委會在未依法辦理和取得採伐手續情況下,在薛店鎮花莊村古棗樹林地非法採伐大量古棗樹,並致使被移栽古棗樹大面積死亡。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破壞古樹行為,恢復被毀林地或承擔恢復費用,

建立古棗樹展示園,賠償人文及自然環境損失等。

該案於2017年12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鄭州中院判令薛店鎮政府和花莊村委會停止侵害,補種被移栽致死棗樹數目5倍的林木,並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361萬餘元等。薛店鎮政府、花莊村委會不服一審判決,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當日的二審庭審主要圍繞涉案棗樹是否屬於古樹名木及一審法院判令上訴人補種5倍林木並支付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是否適當等焦點問題開展。

庭審共持續近三個小時,合議庭宣佈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據審判長王韶華介紹,作為由全國性環保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該案選擇在高校公開庭審,對於加強法治教育、強化高校師生的環保理念,宣傳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環境污染行為的決心具有積極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