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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疑因情自焚丨當我們發出異議時,異議也在重塑我們

老讀者應該有印象,輿論對受害者看似熱鬧,能給到受害者或其親屬的實質幫助卻不大,且少有意義。

然而,網友們在熱點新聞下的一次次針鋒相對還是會令我們驚奇,甚至於困惑。

比如最近的一個案件——

22歲女孩為談了半年的男友墮胎兩次,中間只隔了三個月,因受不了男友對其人格上的侮辱選擇自殺,事後女孩媽媽稱男方是“仗著有錢玩弄女性”,且對女孩的死毫無愧疚之心,連個“對不起”都沒有。

案件本身還沒有調查清楚,

評論裡卻有一些可憎的聲音,或質疑女孩整容,或將她稱為“撈女”,甚至認為女孩媽媽就是想找女兒男友要賠償。

在我們看來,這類惡意揣測的可怕程度絲毫不亞於案情本身。幸好,還有很多善良的網友對其予以駁斥,試圖糾正“聲討方向”——死者為大,渣男無德。

起初,我們認為後者這樣的訴求是很合理的,但後來發現好像有哪裡不對:

這樣的輿論發展是不是太“先入為主”、下意識”了?而輿論的陣營分裂是不是又太“冤枉”了?

因為很多大罵“渣男該死”的網友會在別人提出一丁點異議時迅速炸毛,以“死者為大”噴其三觀不正,認為出現這樣的悲劇都是施害者的錯,受害者再不完美也可以當作看不見↓↓

卻忘了這些“異議”裡其實也包含了一個常識:

不是所有讓女孩學會保護自己的人,都是直男癌。

比如讓女孩重視婚前性行為(不是禁止是注意安全措施),

並不是所謂的“受害者有罪論”、“女人有罪論”,而是當一個生命已經逝去,大家應該從中吸取教訓,不要讓更多的女孩受到同樣的傷害。

實際上在任何時候,樹立防範意識的呼籲都很重要,因為法律只能懲治犯罪、而無法防禦犯罪,事發之前,你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就拿上面這個例子來說,從法律上講,女孩和“渣男”沒有領證,戀愛自由,算不上婚內出軌,不受法律約束;女孩不幸離世也不是“渣男”直接造成的,而是女孩自己的意願。

說白了,該男子再渣也只能在道德層面譴責他,沒有任何法律武器可以制裁。

目前,女孩的死因被初步判斷為自殺

不能判刑也沒法賠錢,等這波熱度過了“施害者”依舊可以過得很好,吃香的喝辣的泡著新妹子,只有受害者家人的生活會陷入無盡的黑暗與痛苦。

失去一個相依為命的骨肉,相信女孩媽媽的悲痛心情我們怎樣都表達不出,而在巨大的心理創傷外,可能還有一些物質上的壓力。

這個案件裡,因為女孩是在出租房裡燒炭自殺,火滅後,房子已經被燒成了這樣↓↓

所以女孩媽媽不得不在葬禮之後回來處理房子的賠償,根據女孩生前好友發佈的聊天記錄顯示,她很可能需要賣掉自己現在居住的房子↓↓

女孩媽媽婉拒了女孩好友發起眾籌的善意

看著那麼年輕的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我們感到憤怒又無力。

從最人性的角度出發,我們願意相信她們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後,仍然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道歉而感到失望,於是刪帖、不再發言。

施害者確實應該受到譴責,但是他如果連面對面的臭駡都不痛不癢,那網友們能做的真的微乎其微。也就是說,那些喊著不要提女孩、要罵渣男的聲音非常政治正確,可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打個不太準確的比方,在狼吃羊的悲劇還未釀成時,你勸狼別吃了是不管用的,只能讓羊離遠一點。

這就和過馬路不低頭看手機的人,被違章司機撞到的幾率更小是同一個道理。

死者已逝,公道自在人心,在譴責施害者的同時,我們活著的人真的要警醒,要學會保護自己,即使自己可能並沒有做錯什麼。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偷竊是違法的,每個人都不應該偷竊,所以就不鎖門了,不是嗎?

渣男成千上萬,女孩們別再成為下一個她才是最重要的呀。

我們深知,這樣一篇推送發出去可能收效甚微,並不能改變大家的矛盾焦點,但我們也是真的不希望女孩的單純善良就該賦予渣男傷害她們的權利。

最後,還是得強調大家為女孩憤怒的正義感是沒錯的,在當下的環境裡,正義感太寶貴了,但也正因如此,大家才應該珍惜羽毛,不要因為各種憑空腦補發生內部衝突。

畢竟更多從案件受害者身上總結出教訓的人,不是在為渣男說話,相反,是太痛恨他們了,如果大家出於對受害者的同情和“死者為大”的善念而誤傷隊友,那就是大水沖了龍王廟了。

另外想說的是,如果渣男實在不可避免,我們希望女孩學會兩件事——

一是拋棄“戀愛腦”,在事態還沒到最嚴重的時候及時止損;

二是不要一時衝動,千萬別想著用自殺來解決這類事件。

女孩媽媽對女孩好友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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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被燒成了這樣↓↓

所以女孩媽媽不得不在葬禮之後回來處理房子的賠償,根據女孩生前好友發佈的聊天記錄顯示,她很可能需要賣掉自己現在居住的房子↓↓

女孩媽媽婉拒了女孩好友發起眾籌的善意

看著那麼年輕的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我們感到憤怒又無力。

從最人性的角度出發,我們願意相信她們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後,仍然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道歉而感到失望,於是刪帖、不再發言。

施害者確實應該受到譴責,但是他如果連面對面的臭駡都不痛不癢,那網友們能做的真的微乎其微。也就是說,那些喊著不要提女孩、要罵渣男的聲音非常政治正確,可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打個不太準確的比方,在狼吃羊的悲劇還未釀成時,你勸狼別吃了是不管用的,只能讓羊離遠一點。

這就和過馬路不低頭看手機的人,被違章司機撞到的幾率更小是同一個道理。

死者已逝,公道自在人心,在譴責施害者的同時,我們活著的人真的要警醒,要學會保護自己,即使自己可能並沒有做錯什麼。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偷竊是違法的,每個人都不應該偷竊,所以就不鎖門了,不是嗎?

渣男成千上萬,女孩們別再成為下一個她才是最重要的呀。

我們深知,這樣一篇推送發出去可能收效甚微,並不能改變大家的矛盾焦點,但我們也是真的不希望女孩的單純善良就該賦予渣男傷害她們的權利。

最後,還是得強調大家為女孩憤怒的正義感是沒錯的,在當下的環境裡,正義感太寶貴了,但也正因如此,大家才應該珍惜羽毛,不要因為各種憑空腦補發生內部衝突。

畢竟更多從案件受害者身上總結出教訓的人,不是在為渣男說話,相反,是太痛恨他們了,如果大家出於對受害者的同情和“死者為大”的善念而誤傷隊友,那就是大水沖了龍王廟了。

另外想說的是,如果渣男實在不可避免,我們希望女孩學會兩件事——

一是拋棄“戀愛腦”,在事態還沒到最嚴重的時候及時止損;

二是不要一時衝動,千萬別想著用自殺來解決這類事件。

女孩媽媽對女孩好友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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