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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論語》原文: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四書集注》注釋:

致,盡其極也。蓋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已者。尹氏曰:“親喪固所自盡也,於此不用其誠,惡乎用其誠。”

(致,達到極點。這是人的真情抒發無法自我克制的情形。尹氏說: “父母的去世本來就是自己盡情的時候,在這裡不用自己的真誠,真誠還用到哪裡去呢?”)

白話翻譯:

曾子說:“我聽老師說過,人不可能自動地全面充分釋放感情,(如果有,)一定是在父母去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