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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房子也沒買,保險也買不了了……

老師:您好!分享一個核保經歷,也諮詢您一個問題。

結果雖然不理想,但卻是一個很好的案例,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思考:1.買保險這事兒到底急不急?本案中,房子和保險對這個家庭來講完全是兩個不同財富數量級的財產,在房子面前,保費支出可以忽略不計,可是房子卻實實在在地影響了投保進度。
還好這期間發生的就醫只是虛驚一場,如果真是一場重疾,那才真的要影響客戶買房子的事呢。2.如果沒有虛驚一場的就醫,是不是客戶的保險配置還要繼續拖?3.開始只是以為血脂高一點,但在正常值範圍之內。——如果真是這樣,是不是應該不做異常告知?我們要注意,健康告知並非事事告知,要看投保書當中問了什麼。血脂如果在正常值範圍內,不用告知的。(當然了,
事後發現有胸痛,但是投保時並不知情。)4.投保時仔細看看客戶的病歷還是有必要的,可以避免很多麻煩。5.通常來講,如果客戶的健康告知比較配合,願意提交更多材料,對核保是有利的。因為對核保人員來講,如果資料不全,無法判斷,往往傾向於做保守的核保結果。對保險公司保守,對客戶自然就不利。6.看這個情況其實不嚴重的,只是可能短時間內差異很大,另外,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核保老師是否去調查了,
說實話,調查也比較難,醫生一天看那麼多病人,應該很難記得當時客戶怎麼說的。所以核保的結論是延期,半年後再投保,情況應該還算樂觀。7.整體來講,你在這個案例當中並沒有太大失誤,即使第一次資料齊全了,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估計影響也挺大的,公司還是會要求客戶進一步檢查,核保結果可能還是一樣。只是如果早發現,
客戶先到醫院改病歷,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8.換一家公司可以試試,結果未必更好。但新發現情況不告知,這個不建議。